**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4标段(四汤路5号桥),计划工期27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10日完成了项目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的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及排序: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 ****070.15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270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331.56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270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盛鑫****公司 | ****624.62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270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个人业绩 | |
**** | 项目经理 | 孙联棋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0)G03649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8987 | **区2019年财梁庙至洞子沟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县2021年西营镇花房村等5个村道路水毁应急抢险工程(一期) | ||||
项目总工 | 冯香玉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0)G01384 | **区紫荆镇荆河大桥建设工程 | |
******公司 | 项目经理 | 张旭红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18)G00594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58156 | ****林场路路面工程 |
**县茅坪至**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
项目总工 | 袁敏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19)G01115 | **县茅坪至**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
316省道**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改建工程LJ1标段 | ||||
**盛鑫****公司 | 项目经理 | 宋亚娟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8)G04630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94309 | **北至大店段公路改建工程 |
项目总工 | 史建卫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15)G33025 | **市店西路(店张-阜寨镇)改建工程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业绩明细 | 1 | **区紫荆镇荆河大桥建设工程 |
2 | **区2019年财梁庙至洞子沟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3 | **县2021年西营镇花房村等5个村道路水毁应急抢险工程(一期)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1 | ****林场路路面工程 |
2 | **县茅坪至**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
3 | 316省道**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改建工程LJ1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盛鑫****公司 | ||
业绩明细 | 1 | **北至大店段公路改建工程 |
2 | **市店西路(店张-阜寨镇)改建工程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同步进行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领11号,2013年9月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监督部门:****中心
电话:0915-****706
招 标 人:****
地址:**县**镇迎宾大道42号
联系方式:0915-****306
招标代理:****
地址:**省******中心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029-****3331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