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妇儿综合病房楼购置医疗设备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妇儿综合病房楼购置医疗设备的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妇儿综合病房楼购置医疗设备的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包括:购置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新生儿辐射台、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母亲胎儿病人多参数监护仪、成人心电监护仪、吸痰器等14种医疗设备,以及设备(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参数及技术指标和质量要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妇儿综合病房楼购置医疗设备的项目(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包括:麻醉机、电动手术床、恒温恒湿箱、高频电刀、ABS转运平车、麻醉回路消毒机、产床、全自动产床病床及床头柜、腹腔镜手术器械等,以及设备(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参数及技术指标和质量要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总局《****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证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被****公司社保局缴纳社保的证明(最近六个月,****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6个月、****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六个月、****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公司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协议书。(如声明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须提供此项;中小微企业无须提供此项。分包意向协议中向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金额须达到的采购文件要求的比例)。(如声明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须提供此项;中小微企业无须提供此项。分包意向协议中向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金额须达到的采购文件要求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仅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站)
地 址:**县其乃巴格南路444号
联系方式:0903-****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广场金座6楼
联系方式:0903-****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903-****81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