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现场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地面开挖时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临时堆放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除渣产生的颗粒物、造粒加热产生非甲烷总烃。造粒热融废气:废农膜热熔挤出时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汇入集气总管后,引入1套“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净化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20mg/m3,排放速率10kg/h)的排放限值;除渣颗粒物;除渣属于人工除渣,除渣时先喷雾废农膜,采用湿式除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 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原料清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原料清洗废水不外排;冷却废水的水质基本没有受到污染,仅水温升高,可排入冷却循环水槽将水温降至室温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政府****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分拣夹杂物、清洗槽渣、挤出造粒杂质、废过滤网,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收集焚烧发电,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委托****收集焚烧发电;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灯管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