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双凤桥TOD****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公开征集委托运营方。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
1.项目概况与综合评议范围
1.1 项目名称:双凤桥TOD****中心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1.2 项目地点:**市**区智星二路928号1、2栋1-2层
1.3项目范围:双凤桥TOD****中心项目筹开、营运管理及维护、社群活动及宣传、小程序搭建及会员管理等服务
1.4项目主体:****
1.5项目概况:双凤桥TOD****中心位于**市**区****,处于三环与四环之间,草金路与金履路交汇处,处于3号线双凤桥地铁站500米圈层内。****社区生活中心位于双凤桥TOD项目的4号地块1层及2层,建筑面积约2930.07平方米。
1.6 服务内容:由响应人针对双凤桥TOD****中心签署《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受托方根据****社区生活中心项目筹开、营运管理及维护、社群活动及宣传、小程序搭建及会员管理等服务。
1.7 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为5年,自项目交付日起算。
2.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综合评议要求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 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响应人至少具有一个****社区空间项目的经营业绩。(自项目开业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运营时间超过一年)
响应人提供至少一个****社区空间项目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3 响应人至少具有一个**省属、**市属****公司及其****社区空间项目的经营业绩。
响应人提供至少一个**省属、**市属****公司及其****社区空间项目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4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备注:社区空间项目是指体量不超过2****社区****社区级商业空间,****公司或与参选人受同****公司业绩也可作为参选业绩,并提供业绩单位和参选人关系证明,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招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由响应人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小组按招商文件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1名。
4.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
4.2响应人须在2024年7月26 日16时00分(**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银行保函方式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本响应保证金或保函不得代缴。
4.3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811********00581920
开户行:****公司**分行
(备注:XX公司响应保证金)
4.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4.4.1****银行保函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响****银行****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规定地点;(****银行****银行保函的权限,****银行系统****银行出具。)
4.4.2****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响应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响应人原因发生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响应人足额支付响应保证金);
4.4.3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文件,****小组评审。
4.5响应保证金退还
4.5.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征集人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征集人将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
4.5.2对于成交的响应人,在《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保证金及保函收款收据,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响应保证金及保函无息退回原缴款账户。
4.5.3对于未成交的其他响应人,在综合评议结果公式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保证金及保函收款收据,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响应保证金无息退回原缴款账户。
4.6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4.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后到综合评议评审结束之前,响应人要求撤销、修改、补充或替代响应文件的;
4.6.2响应人在响应活动中串通申请、弄虚作假的;
4.6.3响应文件存在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
4.6.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将响应保证金转至征集人的基本账户。
5.综合评议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省******广场A座45楼0607持下列资料领取综合评议文件:
(1)响应人满足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2)****银行回单,并经征集人确认到账
(3)响应人单位介绍信或响应人委托授权书(交原件)
(4)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2 征集人不提供邮购综合评议文件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综合评议申请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止,递交地点:成****服务中心(**市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具体地点以成****服务中心正式公告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7.综合评议评审
综合评议评审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10 时 00 分,评审地点:成****服务中心(**市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具体地点以成****服务中心正式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om)、****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cn:1443)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地 址:**省**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周女士 028-****7609 范女士 028-****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