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4年7月9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石自然资告字〔2024〕8号)”挂牌出让**县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挂牌出让公告中关于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变更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宗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
SQG-2023-1 | ****社区五组 | 9826(折合14.74亩) | 住宅用地 | 70 | ≥1.0≤1.5 | ≤40% | ≥30% | ≦ 15 m | 1293 | 750 | 5 |
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变更如下:(一)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宗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
SQG-2023-1 | ****社区五组 | 9826(折合14.74亩) | 住宅用地 | 70 | ≥1.0≤1.5 | ≤40% | ≥30% | ≦ 15 m | 1293 | 750 | 5 |
(二)土地出让年限起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关于竞买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有意按挂牌出让要求确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自由、平等的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承担的责任:
1、凡在**县境内有国有建设用地闲置未开发利用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不接受其竞买申请;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不接受其竞买申请;
3、凡在**县以往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后未能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成交价款或出现违约行为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不接受其竞买申请;
4、宗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5、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竞得人(受让人)在后期开发建设中,若发现文物迹象,要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文物考古部门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安文物发〔2020〕15号《****文物局、******局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6、竞得人负责缴纳契税等土地出让后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7、该宗土地规划为普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县境内缴纳税款和办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自觉遵守国家对普通商品住宅开发建设销售等有关政策。
8、为便于竞得人后期办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建议竞买人在**县境内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如果暂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也可以参加竞买,但土地竞买成功后应及时办理商品房开发资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为便于竞得人后期在**县境内缴纳税款,建议竞买人为**县具备独立开发建设的法人机构(办理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县外的企业也可以参与竞买,但后续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涉及的有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该宗土地出让人承诺实行“净地交付”,标准为:
(1)土地权利清晰;
(2)安置补偿落实到位;
(3)没有法律经济纠纷;
(4)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
(5)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四)关于开发建设时序要求
1、竞得人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月内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2、竞得人应当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2年内竣工交付。因竞得人原因,1年以上未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认定标准,构成闲置的,出让人将依法依规处置。
(五)关于保证金缴纳
参与竞买本次出让宗地的申请人须在办理竞买手续时****交易中心网站竞价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小写:****000.00元。拍卖佣****物价局收****公司缴纳。
前期发布的关于本宗土地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