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法院依法受理****(以下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债权、资产情况调查,****公司具有极高的重整价值及可能,****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的有效整合,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重整成功目的,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设立于2006年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83318U,注册资本15695.415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贺可斌,登记机****管理局,住****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生产高档涂层面料产品、PU/PVC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制品;箱包、服装、鞋帽;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状况
截至基准日2024年5月15日,****公司资产评估总额****32180.45元。其中,流动资产****9478.16元;非流动资产****2702.29元。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984.11元、应收账款****6538.99元、预付账款536287.63元、其他应收款****8764.84元、存货****8735.78元、其他流动资产****166.81元。
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8736.83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0458.39元、设备类合计****8278.44元)、生物性资产374530.95元、使用权资产****247.05元、无形资产****953.27元、长期待摊费用****234.19元。
(三)负债状况
截至基准日2024年7月1日,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共计确认债权****07256.52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9003.11元、税务债权****409.17元、普通债权****87844.24元。
上述负债金额会根据债权补充申报等情况发生变化。
二、企业资产登记情况
(一)企业名下登记有不动产9项,具体为:
1、鲁(2016)沂**不动产权第****090号土地使用权,用途:工业用地,****开发区,面积:45199.00平方米。
2、鲁(2016)沂**不动产权第****432号土地使用权,用途:工业用地,坐落于澳柯玛大道以南、沿河路以东,面积:3390.56平方米。
3、鲁(2016)沂**不动产权第****120号-125号房屋建筑物,共6项,用途:工业,****工业园迎春**侧,面积分别为7715.28平方米、2743.57平方米、1372.36平方米、9581.44平方米、2892.03平方米、58.40平方米。
4、鲁(2016)沂**不动产权第****265号房屋建筑物,用途:工业,****工业园迎春**侧,面积:7065.80平方米。
(二)企业名下登记有车辆3辆,具体为:
1、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鲁QL0K23,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3月23日,车辆型号:LZW6389BOY,使用性质:非营运。
2、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鲁QL529W,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2月17日,车辆型号:LZW6450PF,使用性质:非营运。
3、别克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鲁QX08P8,初次登记日期:2023年3月26日,车辆型号:SGM6521UBA6,使用性质:非营运。
三、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
(三)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拥有与债务人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投资人应具备符合的其他条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人均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人符合全部条件。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重整案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截****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的,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电子邮箱报名的,同时提交材料扫描件。
(二)评审。管理人将于报****人民法院监督下,****小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综合考虑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报名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确定重整方。
五、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重整投资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财务状况
(二)重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经营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等。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未在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确认其参选资格。
六、缴纳保证金
1、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计划的担保。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将重整保证金****银行账户。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候选人资格。
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的投资人保证金无息退还;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重整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招募程序没收的保证金列入破产财产。
2、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为:
户 名:****管理人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91359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7点。
(二)报名地点:**省**市沂**迎春路5号 ****208室 ****办公室
(三)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76****8008
高律师 电话:196****3396
联系地址:**省**市沂**迎春路5号 ****208室 ****办公室
电子邮箱:****@qq.com
八、招募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
如****公司重整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同时投资人也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调查。
(三)本招****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