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5********466293N | 建设单位法人:查林 |
周天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澜沧****医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医院 |
经度:99.93885 纬度: 22.5609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5 |
澜环准〔2020〕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5********466293N002R |
2021-08-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68 |
41 | 运营单位名称:**** |
125********46629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28MA6Q99Q78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104055X | 竣工时间:2021-09-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6Kd5j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感染病科业务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计新增病床30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病床30张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病床30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疗卫生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医疗卫生服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进行落实,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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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排放标准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化粪池,再经传染楼单独设****处理站****医院****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废水经处理后能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界 |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 | 项目废气主****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物质。项目化粪池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性良好,可有效抑制臭气扩散;生活垃圾使用带盖的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现场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会散发出异味,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人群活动噪声、交通噪声、电梯噪声、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空调噪声和水泵噪声等。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基础等措施减少噪声扩散。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营运期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运、 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实际运行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 掏、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县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干化、检测合格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生活垃圾:经统一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市金盛****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行政楼、食堂、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箱、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依托院内原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行政楼、食堂、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箱、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依托院内原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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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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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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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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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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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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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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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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