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拟对“川东北有机农副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川东北有机农副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材料采购
三、预算金额:****4598.42 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9113.65 元,13%税金为:****484.77 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材料采购。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韦家碾一路118号C栋1130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领取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
八、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10:0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市**区明泰路58号应范家园2栋3-1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县南台街道安汉大道三段58号
联系人:敬老师
联系电话:189****9462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韦家碾一路118号C栋1130
邮编:610041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8****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