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市区**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商贸中心A栋9楼9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15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83,658.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份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三)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或****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提供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4)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响应的书面声明。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6)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起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商贸中心A栋9楼9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线上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5时30分00秒(**时间)(当天15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地点:**市区**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商贸中心A栋9楼908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6日15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商贸中心A栋9楼908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资料
(1)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磋商文件)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按上述“(一)报名资料”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到****(地址:**市区**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商贸中心A栋9楼908号)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线上购买:供应商须按上述“(一)报名资料”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Email:****@126.com),并注明邮箱标题为“项目编号报名材料” 购买磋商文件, 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三)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按报名须知提供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建设一路
联系方式:0762-****3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商贸中心A栋9楼908号
联系方式:0762-****19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6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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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