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翠亨投审〔2024〕20号
****发展局关于南朗街道生活小区污水收集改造工程(翠亨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护中心):
报来“南朗街道生活小区污水收集改造工程(翠亨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小区管网错混接问题,进一步实现雨污分流,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同意建设“南朗街道生活小区污水收集改造工程(翠亨片区)”,项目统一编号****,项目单位为****(********管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花园、香山名门、翠怡花园、锦绣海湾城六期、碧朗花园、海畔山豪庭、领岸花园、****花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南朗街道生活小区污水收集改造工程(翠亨片区)包括:****花园、香山名门、翠怡花园、锦绣海湾城六期、碧朗花园、海畔山豪庭、领岸花园、****花园,涉及小区范围内以及部分对接市政管网接驳口的排水(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混接、错接以及管道修复改造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831.76万元,其中:工程费228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2.24万元、预备费209.7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翠亨新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发展局
2024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翠****管理局、****分局、自****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含安装)的招标 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