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8吨环保胶搬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2MA29JK242U | 建设单位法人:林凯 |
钱佳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埭溪镇创意路188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8吨环保胶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9-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埭溪镇创意路1889号 |
经度:120.03043 纬度: 30.6807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0 |
湖吴环改备〔2023〕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2MA29JK242U001Y |
2024-01-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0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02MA29JK24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02MA29JK242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22MA2B7BL96Q | 竣工时间:2023-12-30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0 |
2024-06-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home c=View a=index aid=15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8吨环保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5.35吨环保胶 |
目前企业实际已建成年产35.35吨环保胶,本次验收按照企业已建成的实际产量进行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热熔胶A组分:原料投料——升温搅拌——取样检验——压料——灌装——入库; 热熔胶B组分:原料投料——搅拌——取样检验——压料——灌装——入库; UV胶:原料投料——搅拌——取样检验——压料——灌装——入库; 环氧胶:原料投料——搅拌——取样检验——压料——灌装——入库; 双面胶:原料投料——升温搅拌——取样检验——压料——涂布——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仅双面胶产品暂未实施,其余本次验收涉及的工艺与环评审批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部分冷却水定期排放回用于生活用水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生产车间的工艺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产品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仓库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设置的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制品(其他原料使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胶、废包装制品(液态原料使用)、废抹布、废活性炭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部分冷却水定期排放回用于生活用水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生产线上产生的工艺废气、搅拌釜需定期进行清洁产生的清洁废气、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产品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危废仓库的有机废气。 企业对压料、罐装部分排放的废气经过移动式圆形集气罩收集,统一收集至设置的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内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为新风系统,未经过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均通过车间新风系统换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搅拌釜需定期进行清洁,清洁期间挥发产生的清洁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至设置的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与工艺废气共用)。 项目投料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在人工投料时,包装袋口塞于搅拌机内,产生的粉尘基本在搅拌机内,极少逸散出来,本项目考虑该粉尘产生量为微量。企业为使废气得到有效治理,根据各车间平面位置,考虑尽量优化管路,将所有投料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至设置的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与工艺废气共用)。 项目产品实验过程需使用酒精,该过程会挥发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在试剂台设置通风柜,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企业对危废仓库中挥发性物质进行收集处理,将危废仓库密闭,将挥发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设置的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制品(其他原料使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胶、废包装制品(液态原料使用)、废抹布、废活性炭均委托资质单位******公司处置。 |
实际企业根据车间布局,针对生产车间的废气,仅设置一套处理装置(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1根,风机总风量为10000m3/h。企业实际针对研发车间废气处理工艺改为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为12500m3/h。 根据后文检测数据计算得出,工艺废气、研发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目前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湖吴环改备(2023)14号文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意见中的总量控制要求,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搬迁后职工定员为20人,实行三班制(8小时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不设食堂及宿舍。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全厂职工定员50人(其中生产人员为20人,其余均为研发、行政、后勤、销售人员),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不设食堂,有宿舍。 |
根据水平衡图核算可知,生活污水排放量目前为1200t/a,超过环评审批量480t/a,但企业营运过程中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和NH3-N的总量指标将纳入******公司总量,因此CODCr和NH3-N不需单独申请总量,故该人员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 | 0.048 | 0 | 0 | 0.12 | 0.12 | |
0 | 0.05 | 0.02 | 0 | 0 | 0.05 | 0.05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99 | 0.56 | 0 | 0 | 0.399 | 0.39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ZHX-2024-0614)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TA001 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ZHX-2024-0614)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TA002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ZHX-2024-0614) | |
3 | TA003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ZHX-2024-0614)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ZHX-2024-0614)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废包装制品(其他原料使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于固定场所进行临时堆放,集中****回收部门;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废胶、废包装制品(液态原料使用)、废抹布、废活性炭:于固定场所进行临时堆放,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2)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3)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已按照要求执行。 ****已于2024年1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502-2024-00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给水:依托出租方供水系统;废水环保工程: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项目所在地已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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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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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56t/a,新增总量0.492t/a,根据《****环境局关于要求严格执行的补充通知》,本项目位于**区埭溪镇,挥发性有机物的替代比例为1:2。削减替代量为0.98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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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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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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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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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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