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受****的委托,定于2024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对台城台东路536号之二首层左边及3-7楼房屋的出租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房屋/总面积1956.39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台城台东路536号之二首层左边及3-7楼。
3、发包期限:5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9782.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4900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无危险、依法依规经营 。
8、租金递增方式:每1年为一个租金款递增周期,自2026年8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五。
9、交易所需的租金评估费2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签订承租合同之日,中标方需交纳与合同期最后2个月相同租金数额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1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的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2、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承租方必须补偿三个月承租款给出租方,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并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13、在租赁期内,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并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14、租赁期间,承租方要严格遵守经营场所相关环保、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防火安全等),否则,责任自负,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在租赁期间内,如承租方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改建或增加消防设施等,必须先书面申请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及建成后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政府职能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有关批准后的证件(如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煤气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必须提交一份复印件给出租方留存。并且施工不能对房屋主体结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性行为,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由此造成出租方物业损坏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且其装修改建或增加消防设施等有关申请费用和工程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6、本项目土地及房屋按现状出租。如承租方经营需变更使用性质、用途,在经出租方同意变更后,一切变更报建手续(包括土地、规划、消防、工商税务等)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7、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18、在租赁合同期内,该租赁房屋如国家或市政建设及街道重点工程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此租赁房屋交回给出租方,征用房屋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9、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开标30日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4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4年 7 月 23 日 9时 30 分,携带相****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10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