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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改革局关于**区白石镇云磴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送来《关于申请审批**区白石镇云磴村污水处理工程概算的函》(云白府函〔2024〕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七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意见和《2023年**区第二批省级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白石镇云磴村污水处理工程概算审核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5303-04-01-150666)初步设计概算。业主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DN300螺旋波纹管3290米,DN300球墨铸铁管167米,DN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5座,DN7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2座,1.1米*1.1米矩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座,DN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检测井1座,DN315污水检查井2座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建设地点:**市****村委云磴村。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58.7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3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4万元,预备费12.3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区农农水函〔2024〕53号)中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六、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八、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区白石镇云磴村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