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宗地地块位于**省**市**县长平**侧,****医院北侧,该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居民区、****医院、西至展辉路、北至**农贸大市场,面积25336m2,合38亩,中心经度为114.508979°,纬度:33.799328°。
地块原为**省**市****办事处****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019年1月16日,****人民政府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见附件7);2022年3月17日,****人民政府无偿划拨给****医院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见附件8)。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及用地性质图(2009年)》(见附件6),2009年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建制镇;根据《****政府****医院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2022年3月17日)(见附件8),2022年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局出具的《**县国士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4),地块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2024年7月1日,****受****委托承担了****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4年7月2日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得知, 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办事处****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现地块内为空地、****停车场,整体地面平坦,无明显污渍或腐蚀痕迹。根据分析,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1k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医院、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地等,潜在污染****加油站、****医院、农贸市场、华西****医院。通过分析,上述各企业运营期间采取多项环保措施后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此外,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通过周边地块污染物识别可知,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通过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居民生活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运营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作为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