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小组关于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湄财农〔2024〕6号)、《****县委****办公室关于的批复》(湄乡振领办函〔2024〕10 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农村家庭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暨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磋商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市域内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
(二)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具有培训资质,拥有相关培训工作经验,培训证明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3.具有必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建立培训档案。
4.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5.近3年内征信记录良好。
二、申报材料
1.报名表;
2.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
4.近三年内征信记录。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17时前。
(二)申报地点:****中心A****办公室。
四、磋商程序
1.资料初审。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2.现场磋商。资格初审合格后5日内,磋商小组对入围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建设和培训资金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最高者为最终培训机构。
3.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县委****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杨宜卫
联系电话:0852-****1179
邮 箱:****@qq.com
附件:**县2024年农村家庭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暨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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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