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原区旮旯王**村连片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5 11:23 至 2024-09-13 11:23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12162.96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原区**西**、伏牛路东 | |||
经度 | 113.608213 | 纬度 | 34.748162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8-01 至 2024-06-3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源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7291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源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7291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昕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805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发展大厦20楼2002室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原区旮旯王**村连片改造****地块位于****原区**西**、伏牛路东,地块四至范围为:西至伏牛路、南至**西路、****路、北至GL-02-02地块。该地块共分为六个区域,原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分别为①郑****公司②****公司③****公司④****原区绿东****委员会⑤**路57号院全体业主⑥****饭店。其中①郑****公司②****公司⑤**路57号院全体业主区域,现状用地性质均为住宅,因此,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2、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商服用地和其他土地,根据《****原区旮旯王**村连片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复,本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控规编号“****”地块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代码R2)(二类居住用地: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3、根据本次调查范围测绘成果图,本次调查区域位于****地块范围内中部,调查面积为12162.96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3.608213°、N34.748162°。调查地块历史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和其他土地,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单位为******公司****公司)、****原区绿东****委员会、****饭店,其中******公司****公司)、****原区绿东****委员会已于2020年完成不动产注销工作,****饭店正在进行不动产注销工作。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征收,尚未完成收储工作,现土地使用****人民政府。该地块历史上无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4、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该地块2013年8月之前一直为**市****公司****公司)营业厅、****原区绿东村街道旮旯王村、****饭店,其中****原区绿东村街道旮旯王村于2014年房屋全部拆除后限制,****停车场,**市****公司****公司)营业厅、****饭店于2017年开始拆除,2019年拆除完毕后,整个地块围挡封闭管理,2023年部分区域用作中国中铁七局项目部。 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历史上不存在土壤污染的源头和渠道,地块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5、本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侧历史至今一直为郑****公司住宅楼、**市****公司****公司)住宅楼、****环境局、伏牛路129号院、****公司,西南侧历史至今一直为伏牛路139号院、****研究所家属院、****小学,东南侧历史至今一直为中机六院家属院、****医院、****医院,东侧历史至今一直为**路57号院、**路18号院、金祥时代(商业)、****学院、富田花园小区,北****中心医院社区。****宾馆、工信委家属院、二砂家属院,其中旮旯王村于2013年拆****停车场使用,白鸽宾馆、工信委家属院、二砂家属院2017~2018年拆除后闲置,2024年南侧地块建设旮旯王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从2005年至2022年约17年间,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地块没有工矿企业、养殖企业等,主要为居民区、道路、医院、学校等。因此,本调查地块受周边相邻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6、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工业企业为西北侧通利CNG加气站、****加油站、****集团****公司,****砂轮厂。根据地块周边污染识别可知,本调查地块受上述企业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7、此次地块内快筛点位共计6个,通过对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土壤测试数据无异常,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土壤重金属均低于区域背景值。调查地块内XRF和PID检测结果与对照点位检测结果基本一致,无较大变化,快筛结果与调查情况接近。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土壤快筛可得出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