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川姜镇川港体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川港老镇区通启**侧,****幼儿园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川姜镇川港体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次),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篮球场塑胶地面破损修复、步道修复、绿化修剪补植、土方整坡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28.6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详见合同要求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 23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次招标为限额以下平台,请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专区登录进行操作)。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23日 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投标价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n/---****专区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川姜镇 | 地 址: | **市**区锦绣路1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 | 吴永聪 | 联系人: | 陈先生、葛女士 |
电 话: | 138****8023 | 电 话: | 150****7585、152****6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