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公墓砂石土项目(重-3)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墓砂石土项目(重-3)
2、项目编号:****
3、标的内容:宕渣泥土混合物方量8814m sup3;,总价最低限价为209282元(不含税价值)。实际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最低限价:209282元(不含税价值)。
5、中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有效投标家数为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中标价),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政府****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局或****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如中标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7 月 19 日16:00时止,(**时间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管理局或****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政府****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不计息。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甲方账户,待项目竣工,且抵扣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后,剩余部分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3.履约保证金抵扣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后,乙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补足。
七、付款方式
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应和招标人签定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待合同款付清后中标人方可进行处置。逾期签订合同或未支付全部合同款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八、标的物的移交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当自收到招标人通知 20 日内及时提取标的物。
2、提取宕渣泥土混合物过程中所涉及的机械、设备、设施、运输车辆、装卸、人工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涉及的砂石土处置政策处理均需承包人自行解决。
4、合同签订后,若出现标的物毁损、灭失、盗窃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承包人提取标的物发生的安全事故、运输途中的风险或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5、标的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镇、村二级道路)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本项目工期按业主要求为准,延误工期按每天支付10000元累计计算。
7、本项目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最终产生的增值税等税费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投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公告在“**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ninghai.****.com/web/home”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
联系人:邬旭辉
联系电话:0574-****6072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