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市龙担屿作业区 5000 吨级货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龙担屿作业区 5000 吨级货运码头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市**市松门镇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在原舾装码头的基础上改扩建通用码头1 座,可同时靠泊 1 艘 5000 吨级和 3000 吨级货船,**1座系缆墩,**1座钢过桥连接系缆墩和已有码头,建设进港航道约 3公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FuFN4POL9MjoC2enFAWqVw
提取码:u9v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同报告书电子版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所在地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市东部新区松航路1号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76-****0706
电子邮箱:****@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公司
地址:**省**市******中心6号楼1410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1945
电子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9日。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