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凤鸣街道建胜村原冶炼厂场地及房屋招租项目,已****办事处凤招租(2024)06号批准,**市****经济**社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对凤鸣街道建胜村原冶炼厂场地及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凤鸣街道建胜村原冶炼厂场地及房屋三年承租权。位于**市凤鸣街道建胜村**水泥厂北侧,房屋建筑面积217.5平方米,场地面积约8.5亩。
2、租赁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确定。
3、招租要求:
(1)本招租项目按现状出租,不得在场地非法搭建,不得改变房屋内建筑结构,设施人为损坏自行修理,如有违反无条件搬出,不退还租金。
(2)本招租项目适用加工仓储行业,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加工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3)本招租场地情况特殊,报****经济**社进行情况核实了解。
(4)如要发包方提供完税凭证所产生的税金由承租方承担。
(5)标的租金每年78500元,三年总租金为235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租金要求签订合同后按年交纳,每年先交后用。三年到期后重新招租。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无息),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存入****经济**社帐户。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不退还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人应在7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4、投租人条件:具有独立租赁能力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同时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法人。
5、投租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投租申请书》(中心提供);(2)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银行凭证);(3)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中心提供);(7)场地《初步经营规划》(中心提供)。
6、报名地点和时间:请有意向的投租人前往****报名填写(投租申请书)、缴纳投租保证金书面凭证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至11:00
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
7、报名联系人: 钟先生 电话:0573-****0812
8、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73-****8914
招租人开户名称:**市****经济**社
开户银行:****银行凤鸣支行,帐号:201********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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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