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利用**县现有广播电视**,搭建应急广播平台,完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应急广播终端,提高**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急信息发布能力,预留与今后建设的**市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口,为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本项目建成后,纵向与**市、**省、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连通,横向和本级应急信息发布单位对接,将通过广播电视播出**(频率频道播出系统、融媒体系统)、广播电视覆盖**(接通**县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大喇叭系统,实现应急广播在**县的全域覆盖,提升县、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发布能力,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2、建设内容
(1)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按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中心现有三级等保安全系统的同时,配置必要的软件、服务器、网络、安全等硬件设备,搭建**县应急广播平台(含大喇叭区前端)。****中心配置1套应急广播接收处理系统,通过应急广播平台推送应急广播消息到现有频率频道播出系统,实现应急广播全媒体的播发。在有应急信息****管理局****指挥部)、县气象局各配置1套应急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应急信息接入。在县前端对接原“村村响”系统,实现对原“村村响”系统**调度。
(2)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与完善依托现有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在1****发射台增加适配设备及对接改造,作为应急广播的覆盖网。平台接通1个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和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前端的接通能力。开通应急广播平台与1个上级应急广播平台、1个本级应急信息发布单位、1****中心、1****发射台、148个村前端、296套行政村终端的升级改造服务。完成应急广播平台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本地节点,实现与**市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
(3)终端及大喇叭系统建设建设大喇叭系统作为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接收终端,包括1个大喇叭区前端、148个村前端、296套行政村终端的升级改造服务。
(4)工艺及基础设施配套根据县应急广播平台、镇/街道前端、行政村/社区前端业务需求,利旧使用现有配置大屏显示系统、扩声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辅助系统,利旧使用现有播控操作台、空调、UPS电源、机柜等基础配套设备。
3、项目功能要求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应支持本级应急信息源单位的应急信息接入、处理、播发,并对应急广播播发进程及结果进行效果监测评估,具体应符合以下功能要求。
(1) 播发需求接入并播出应实现对县级应急信息源、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对接,满足并快速执行应急信息、应急广播消息播发需求,反馈应急广播结果。
(2) 分类分级分语种广播支持县、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用户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性质、程度、可控性或范围等分类分级广播。
(3) 分区域控制应能根据播发要求,实现全县应急广播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应急广播播发手段的调度控制功能。
(4) 播出权限管理支持县、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用户广播功能由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统一配置,县级用户授权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用户广播权限后方可进行播出。
(5) 安全可靠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的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应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的要求。县级应急广播平台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之间,****政府、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之间,与县调频台站/有线前端/地面数字电视前端之间的数据交互,以及通过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及大喇叭系统下发的传输覆盖指令,应采用数字证书和数字签名技术进行安全保护,应具备防攻击、防重放、防篡改功能。
(6) 可管可控应具备对播发内容的记录和管理功能。应具备对应急广播适配设备,以及镇、村两级应急广播前端的运行状态和播发响应结果等信息的采集和监测功能。应具备对接收终端运行状态和播发响应结果等信息的管理功能。
(7) 平战结合应能兼顾日常广播和应急广播功能,在非应急时期正常发挥播出功能。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进行应急广播体系的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的综合利用。在确保应急信息及时有效发布和安全播出的同时,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信息预警、文化宣传、防灾减灾、乡村**等任务中的积极作用,做到日常广播与应急信息播发有机衔接、融合统一,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平台的作用。
4、无缝对接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所建设的终端能够实现和市级及以上平台、与已建**县5G“村村响”应急广播云平台完全互联互通,所投IP话筒可以对原来终端进行喊话,原来IP话筒可以对所投终端进行广播喊话。
二、相关标准:(1)《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GY/T 383—2023);
(2)《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GY/T 384—2023);
(3)《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GY/T 385—2023);
(4)《应急广播系统**分类及编码规范》(GY/T 386— 2023);
(5)《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 387—2023);
(6)《应急广播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规范》(GY/T 388—2023);
(7)《应急广播系统数字签名技术规范》(GY/T 389—2023);
(8)《模拟调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GY/T 390—2023);
(9)《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GY/T 393—2023);
(10)《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394 —2023)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人指定
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日历天)内完成。
2.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一、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采购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二、质量要求
1、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2、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3、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4、项目整体质保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都由中标人负责更换维护,如超出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硬件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2次同样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反复报修的,中标人须免费更换不低于原设备参数的全新硬件设备。
三、售后服务要求
1、对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提供最及时的故障响应,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在报障后1小时内响应,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
3、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设备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通知采购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采购人组织网络安全测试,作为验收的一部分,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积极配合。
2、本项****广播电视局关于《"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细则(试行)》的要求通过终级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次付款。
第一次,按采购人要求将设备运到指定位置,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次,****广播电视局关于《"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细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
第二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每次付费时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申请付款,付款流程按采购人的财务制度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所提交的最终报价将视为上述费用的含税总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费用遗漏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后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均自行负责。
6、中标公示发布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