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官街道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区三官街道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新增条款如下: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排的期限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 3 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公司担保等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保单应当为不可撤销的保证。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
二、本项目取消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打分,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如下: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经承包人申请,预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1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5%;待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8%,剩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宋袁
地址:****办事处****学院内)
联系方式:158****06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顾小波
地址:**市**市龙**路88****广场门面房1-88-118号
联系方式:172****2889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