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公开招标]2024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区][公开招标]2024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稿时间:2024-07-15 15:29 】
2024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一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临FJ2024-009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一标) 临FJ2024-009-01-07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117570.0000 |
工期(交货期) | 15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利君 注册监理工程师****8345 祁瑞 |
企业业绩 | 2021 年昆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监理 1 标段、2021 年**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二标段、包****办事处 2022 年幸福家园、幸 14#金圣园林楼等 4 个老旧小区-口岸花苑小区一标段监理、太 原 市 晋 源 区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义井街办(一期)项目(十一标段、十二标段)监理、**市**区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化二建宿舍小区改造工程监理、**县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2023 年城镇老旧小区 81.73 万平米改造项目监理(二标段)、**市**区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四标段)、稀土高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市轨道交通 2****中心施工监理JLTJ-211 标段、****大学****学院教学楼及公寓楼项目、**供****基地工程、万科中央公园 3#—11#、DK1#(地下车库)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钢 ****02285、郭建敏****1089、杨冲****043131、沈博****0104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明申****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7570.0000 |
工期(交货期) | 15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海军 / 张** 注册监理工程师 ****334 |
企业业绩 | 2022 年育才三段老旧小区完善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监理、2023 年** 区万青路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口岸小区一标段监理、2023 年**区科学路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鹿景苑南区及步行街散栋) 工程监理、2023 年**区万青路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幸 16街坊 16-17栋监理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桂芹 建(造)110********814、任富军****3125、亢秀梅****092295、刘仁****006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中晋****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700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5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少侠 / 注册监理工程师 ****8366 |
企业业绩 | ****医院迁址**项目综合楼建设监理、****基地项目 9 号厂房、 11号厂房工程监理、**贾令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示范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监理、**县太行街沿街建筑立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任宏亮****2640、苏玉香****9641、李克勤****5305、宋永生****8860、李建斌****3692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市****公司 人员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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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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