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鑫炭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6MA0K405098 | 建设单位法人:郭** |
岳焰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30万吨/年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9-C2519-其他原油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园区 |
经度:112.****96200 纬度: 36.****5457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3 |
晋环审批函〔2021〕3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0 |
17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26MA0K4050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晋环科源****公司 |
911********7369137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1002MA0KBBDF06 | 竣工时间:2022-09-10 |
2023-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1 |
2024-06-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3Rg9y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生产装置设计加工30万吨煤焦油,主要储罐包括3台10000m3煤焦油槽、成品罐(1台1000m3洗油槽、4台1000m3沥青槽、1台500m3酚油槽、1台200m3轻油槽、1台500m3粗酚槽、1台2500m3液体工业萘槽、1台2500m3蒽油槽)。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送**永****公司****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装置设计加工30万吨煤焦油,主要原料罐为3台10000m3煤焦油槽、成品罐(1台1000m3洗油槽、4台1000m3沥青槽、1台500m3酚油槽、1台200m3轻油槽、1台500m3粗酚槽、2台1000m3液体工业萘槽、1台2500m3蒽油槽)等,生产规模及主要贮存设施能力未增加。本项目产生的生产,经收集后送永鑫焦化****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原料焦油预处理单元、焦油蒸馏单元、馏分脱酚与蒸吹单元、酚盐分解单元、工业萘蒸馏单元、改质沥青单元及原料产品贮存等,其中酚盐分解用CO2采用VPSA提取管式炉工艺。 主要产品轻油、粗酚、工业萘、洗油、酚油、改质沥青、混合蒽油。主要原料为煤焦油。主要燃料为甲醇工序驰放气。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送**永****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原料焦油预处理单元、焦油蒸馏单元、馏分脱酚与蒸吹单元、酚盐分解单元、工业萘蒸馏单元、改质沥青单元及原料产品贮存等。 ,其中酚盐分解用CO2采用外购方式,取消了VPSA工序。本项目实际产品轻油、粗酚、工业萘、洗油、酚油、改质沥青、混合蒽油。主要原料为煤焦油。主要燃料为精脱硫煤气,经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本项目总量批复文件。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送送永鑫焦化二期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实际工艺操作要求,净酚钠槽容积由105m3调整为120m3。 |
根据实际工艺操作要求,净酚钠槽容积由105m3调整为12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1.工艺有机废气。运营期焦油蒸馏工序脱水塔顶不凝气、蒸馏塔顶不凝气、蒽油份不凝气;脱酚及酚盐分解工序蒸吹塔顶不凝气、1#酚盐分解塔排气;工业萘蒸馏工序初馏塔顶不凝气、精馏塔顶不凝气;改质沥青工序β反应器逸散气、汽提塔顶不凝气、α反应器逸散气、沥青成型系统废气,经收集后送1#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焦油罐、产品罐采用氮封,轻油槽、酚油槽采用内浮顶槽,槽罐排气和装卸车系统排气送 2#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1#、2#排气洗净塔尾气分别送各自配套的二级活性碳纤维吸附装置处理;1#碳纤维再生尾气返回1#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2#碳纤维再生尾气返回2#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石灰粉仓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工序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酚类、苯、苯并(a)芘、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沥青烟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加热炉烟气。蒸馏工序的蒸馏塔管式炉,工业萘蒸馏工序的初馏塔管式炉、精馏塔管式炉和改质沥青工序α管式炉、β管式炉分别燃用精脱硫后的净化焦炉煤气,燃烧后烟气采用SCR 脱硝处理。导热油炉燃用精脱硫后的净化焦炉煤气,燃烧后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处理。管式炉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须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6.1.4氨逃逸浓度值要求。 3.其他污染环节。脱酚及酚盐分解工序中VPSA(变压吸附真空解析)尾气主要成分是氮气,直接排放。2#酚盐分解塔排气经收集后送1#酚盐分解塔充分利用所含二氧化碳,1#酚盐分解塔排气送 1#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苯并(a)芘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酚类、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车厢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原料油预处理工序产生的焦油离心分离水,焦油蒸馏工序产生的脱水塔废气冷凝分离水、三混馏分冷凝分离水,工业萘蒸馏工序产生的初馏塔油气冷却分离水,脱酚及酚盐分解工序产生的酚钠蒸吹冷却分离水(部分回用于脱酚配碱),****公司二期焦化项目焦油氨水分离槽经油水分离****处理站处理,不外排。脱酚及酚盐分解工序产生的VPSA原料气洗涤水返回循环水系统冷却后循环使用。改质沥青工序产生的沥青成型冷却排污水和活性碳纤维再生排污水、设备地坪冲洗水、生****公司****处理站处理;循环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公司中水回用系统处理,不外排。 项目厂址距蔺河较近,水环境相对敏感,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报告要求在全厂最低处设置1座5500m3事故水池和1座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发区须按照承诺,落实《******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同步建设 10000m3的开发区事故废水池,在葡河建设水环境安全应急工程,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蔺河、和川水库等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及上游的焦化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焦油离心分离焦油渣、焦油储存分离焦油渣、****公司掺煤炼焦;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碳纤维、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排气洗净塔废洗油返回焦油脱水做原料。VPSA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处理;石灰乳配制排渣、****建材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离心机、真空机组、泵类等设备,采取集中布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并采取基础减震、弹性软连接等减震措施;对风机类设备采取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根据工程建设内容,焦油蒸馏工序脱水塔顶不凝气、蒸馏塔顶不凝气、蒽油份不凝气;脱酚及酚盐分解工序蒸吹塔顶不凝气、1#酚盐分解塔排气;工业萘蒸馏工序初馏塔顶不凝气、精馏塔顶不凝气;改质沥青工序β反应器逸散气、汽提塔顶不凝气、α反应器逸散气,经收集后送1#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焦油罐、产品罐采用氮封,轻油槽、酚油槽采用内浮顶槽,槽罐排气、沥青成型系统废气和装卸车系统排气送 2#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1#、2#排气洗净塔尾气分别送各自配套的二级活性碳纤维吸附装置处理;1#碳纤维再生尾气返回1#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2#碳纤维再生尾气返回2#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石灰粉仓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各管式炉烟气经各自SCR脱硝装置脱硝后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经配套SCR脱硝装置脱硝后达标排放。2#酚盐分解塔排气经收集后送1#酚盐分解塔充分利用所含二氧化碳,1#酚盐分解塔排气送 1#排气洗净塔洗油洗涤处理。从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方面实施管控,定期开展LDAR检测修复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车厢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进行硬化。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原料油预处理工序产生的焦油离心分离水,焦油蒸馏工序产生的脱水塔废气冷凝分离水、三混馏分冷凝分离水,工业萘蒸馏工序产生的初馏塔油气冷却分离水,脱酚及酚盐分解工序产生的酚钠蒸吹冷却分离水(部分回用于脱酚配碱),****公司二期焦化项目焦油氨水分离槽经油水分离****处理站处理,不外排。改质沥青工序产生的沥青成型冷却排污水和活性碳纤维再生排污水、、生活化验污水、设备****公司****处理站处理;循环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公司中水回用系统处理,不外排。在全厂最低处设置1座5500m3事故水池和1座3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区管委会****开发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的承诺函》,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将于2024年11月建成投运。 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焦油离心分离焦油渣、焦油储存分离焦油渣、****公司掺煤炼焦;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碳纤维、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排气洗净塔废洗油返回焦油脱水做原料。石灰乳配制排渣、****建材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结合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离心机、真空机组、泵类等设备,采取集中布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并采取基础减震、弹性软连接等减震措施。 |
1.脱硝还原剂由氨水变更为尿素溶液,降低了氨水输送及使用过程环境风险。 2.沥青成型系统废气收集后进入2#洗净塔处理,处理工艺均为活性炭吸附。 3.废活性炭由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调整为送永鑫焦化二期项目掺煤炼焦,减少了危废运输风险; 4.为妥善贮存危废,危废暂存库面积由64m2调整为108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中间槽区、焦油槽区、产品槽区、酚水槽、危废暂存间、焦油蒸馏车间、离心机厂房、沥青成型装置区、地下污水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对导热油炉站、管式炉装置区、机修车间、装卸车站、沥青仓库、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项目厂址距蔺河较近,水环境相对敏感,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报告要求在全厂最低处设置1座5500m3事故水池和1座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发区须按照承诺,落实《******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同步建设 10000m3的开发区事故废水池,在葡河建设水环境安全应急工程,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蔺河、和川水库等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及上游的焦化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中间槽区、焦油槽区、产品槽区、酚水槽、危废暂存间、焦油蒸馏车间、离心机厂房、沥青成型装置区、地下污水管道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导热油炉站、管式炉装置区、机修车间、装卸车站、沥青仓库、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并设置6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2.在各罐区设置了相应容积的围堰,围堰容积具体为:原料煤焦油罐区设有围堰,围堰容积约20611.86m3(97.9m×95.7m×2.2m),产品罐区(工业萘储罐;蒽油储罐;炭黑油储罐;洗油储罐;沥青储罐)设有围堰,围堰容积约4909.36m3(91.55m×48.75m×1.1m);轻质油产品槽区(轻油罐;酚油罐;粗酚罐)设有围堰,围堰容积约896.53m3(40.65m×20.05m×1.1m);中间槽区一(酚钠储罐;中性酚钠储罐;净化碳酸钠溶液储罐;蒽油储罐;已洗混合份储罐;三混馏分储罐)设有围堰,围堰容积约1543.91m3(52.08m×26.95m×1.1m);中间槽区二(酚水槽;焦油开工停车槽;工业萘槽;轻油中间槽;洗油槽;工业萘开停工槽;净化碳酸钠溶液槽;洗涤水槽;浓硫酸槽;粗酚中间槽、浓碱槽;净酚纳槽;稀碱槽)设有围堰,围堰容积约1397.76m3(56.3m×22.57m×1.1m);在全厂最低处建设一座5500m3的事故水池,为最大限度的收集厂区初期雨水,将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00m3调整为3500m3。根据《****区管委会****开发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的承诺函》(见附件),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将于2024年11月建成投运。 |
1.为最大限度的收集厂区初期雨水,将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00m3调整为350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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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31 | 13.503 | 0 | 0 | 3.31 | 3.31 | / |
0 | 0.4702 | 1.271 | 0 | 0 | 0.47 | 0.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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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洗净塔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洗净塔 | 1#排气洗净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97.7%~98.8%,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去除率≥97%”的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为4.18×10-4~1.26×10-3kg/h,氨排放速率为8.77×10-3~9.86×10-3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酚类未检出,苯未检出,Bap排放浓度为3.5×10-5~1.81×10-4mg/m3,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限值要求。沥青烟排放浓度60~69 mg/m3,排放速率为0.216~0.24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2 | 2#洗净塔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成 | 2#排气洗净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99.9%~99.9%,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去除率≥97%”的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为7.56×10-5~1.25×10-4kg/h,氨排放速率为1.01×10-4~9.66×10-4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酚类未检出,苯未检出,Bap排放浓度为1.0×10-5~2.8×10-5mg/m3,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限值要求。沥青烟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3 | 管式炉脱硝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6.1.4氨逃逸浓度值2.5mg/m3 | 已建成 | 管式炉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1.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1~15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氨逃逸浓度为2.21~2.44 mg/m3,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6.1.4氨逃逸浓度值2.5mg/m3要求。 | |
4 | 导热油炉脱硝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6.1.4氨逃逸浓度值2.5mg/m3 | 已建成 | 导热油炉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4.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8~2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表3中限值要求。氨逃逸浓度为2.36~2.48mg/m3,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6.1.4氨逃逸浓度值2.5mg/m3要求。 | |
5 | 石灰仓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成 | 石灰仓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2~6.5mg/m3,排放速率为3.01×10-3~3.63×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成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2~57dB(A),夜间监测值为45~49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中间槽区、焦油槽区、产品槽区、酚水槽、危废暂存间、焦油蒸馏车间、离心机厂房、沥青成型装置区、地下污水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对导热油炉站、管式炉装置区、机修车间、装卸车站、沥青仓库、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中间槽区、焦油槽区、产品槽区、酚水槽、危废暂存间、焦油蒸馏车间、离心机厂房、沥青成型装置区、地下污水管道等区域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对导热油炉站、管式炉装置区、机修车间、装卸车站、沥青仓库、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为一般防渗区。 3、并设置6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焦油离心分离焦油渣、焦油储存分离焦油渣、****公司掺煤炼焦;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碳纤维、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排气洗净塔废洗油返回焦油脱水做原料。VPSA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处理;石灰乳配制排渣、****建材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焦油离心分离焦油渣、废活性碳纤维、焦油储存分离焦油渣、****公司掺煤炼焦;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碳纤维、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排气洗净塔废洗油返回焦油脱水做原料。石灰乳配制排渣、****建材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目厂址距蔺河较近,水环境相对敏感,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报告要求在全厂最低处设置1座5500m3事故水池和1座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发区须按照承诺,落实《******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同步建设 10000m3的开发区事故废水池,在葡河建设水环境安全应急工程,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蔺河、和川水库等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及上游的焦化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 在全厂最低处设置1座5500m3事故水池和1座3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区管委会****开发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的承诺函》,园区三级防控事故水池将于2024年11月建成投运。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燃料煤气,使用管道输送来的**永****公司甲醇装置精脱硫净化后的焦炉煤气。 (2)污水去向,本工程污水排往**永****公司二期焦化****处理站和焦油氨水分离槽。 (3)清净下水,工程清净下水排往**永****公司现有中水处理系统。 (4)脱盐水,依托**永****公司现有脱盐水站提供2.5t/h脱盐水。 (5)蒸汽,依托**永****公司现有蒸汽生产供应设施提供5.5t/h低压蒸汽。 (6)压缩空气,依托**永****公司现有压缩空气管网提供240m3/h仪表压缩空气。 (7)氮气,依托**永****公司现有氮气管网提供240m3/h氮气。 (8)氨气,烟气脱硝用氨气经管道由**永****公司合成氨装置输送至厂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燃料煤气,使用管道输送来的**永****公司精脱硫煤气。 (2)污水去向,本工程污水排往**永****公司二期焦化****处理站和焦油氨水分离槽。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线送至焦化,生产废水酚水通过管线送至焦化。 (3)清净下水,工程清净下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往**永****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4)脱盐水,依托**永****公司现有脱盐水站提供2.5t/h脱盐水。 (5)蒸汽,依托**永****公司现有蒸汽生产供应设施提供5.5t/h低压蒸汽。 (6)压缩空气,**空压站,建有两台空气压缩机,单台压缩机公称容积流量为10m3/min。 (7)氮气,依托**永****公司现有氮气管网提供240m3/h氮气。 (8)脱硝采用尿素,现场设置一套1m3的尿素溶液储罐。所用尿素溶液直接外购,现场不进行尿素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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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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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271吨/年,二氧化硫0.003吨/年,氮氧化物13.503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政府出具了《关于****30万吨/年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审核意见及承诺》,确定了该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政府要严格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建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来源为****公司60万吨/年焦化项目技术改造,目前****公司60万吨/年焦化项目已完成技术改造项目,故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削减措施已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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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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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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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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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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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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