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核准〔2024〕1号
****改革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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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扩建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水厂供水能力,补充****用水缺口,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市**街道白沙头地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取水工程:更换现状取水泵房取水泵并改造部分取水结构,增加 DN1200浑水管道 2km,同时更改变配电等内容。(2)净水厂工程:①** 20 万吨/日规模的配水井一座;②** 10 万吨/日规模的絮凝沉淀池一座;③** 10 万吨/日规模的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一座;④** 10 万吨/日规模的**池一座;⑤** 10 万吨/日规模的送水泵房一座;⑥** 20 万吨/日规模的排泥水处理构筑物一套(包括排泥水调节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⑦**变配电房一座;⑧** 10 万吨/日规模的加药间一座;⑨拆除现状综合楼并**综合楼一座(含中控室重新搭建);⑩配套总图、智慧水务等内容。(3)**管线:** DN1200 厂外输水管 5.83km 以及 DN600 厂外输水管 3.0km。
四、项目总投资为28842.4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六、工程建设要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局《****水厂扩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四自然资公示字【2024】第2号、关于《关****水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关于《关于****白沙水厂扩建工程环评初步意见的函》的复函、《****水利局关于****自沙水厂扩建工程项水土保持意见的复函》(四水办〔2022〕107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水利局、四****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