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剧院舞台(灯光、音响、机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式:公开招标
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招标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年度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3年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剧院舞台(灯光、音响、机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3 | 年 | 灯光、音响 维保服务 | 8 | 24 | 合计:75 |
2 | 3 | 年 | 机械维保服务 | 17 | 51 |
▲本项目各标项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招标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综合费用、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招标文件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
7.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126.com)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9.履约保证金:无。
1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09:00(**时间)。
11.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09:00(**时间)。
12.开标地点:****(**市**路78****园区2号楼7楼)
1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15.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投诉。
16.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马书阳 联系电话:0578-****105
质疑联系人:叶丽芬 联系电话:0578-****103
地址:**市**区人民街561号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刘培珍 联系电话:0578-****916 传真:0578-****917
质疑联系人:钟爱媚 联系电话:0578-****913 传真:0578-****917
地址:**市**路78****园区2号楼7楼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