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2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成都浪度家私有限公司2号仓库变更软体生产线项目)
****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2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号仓库变更软体生产线项目)
发布日期:2024-07-12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B区2F 联系电话:028-****9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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