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MADNH8QU71,法定代表人:陈文敏。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项目名称:**县传统村落特色化保护传承利用(一期)项目。
3.建设地点:**县**口镇、北溶乡、荔溪乡、二酉苗族乡等4个乡镇11个村。
4.建设期限: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传统农耕民俗特色主题村建设。租赁闲置房屋6405.57㎡,改造成民宿、农耕民俗特色体验用房;流转土地3020.00亩,****基地、****基地,打造****基地;(2)森林康养茶旅特色主题村建设。在碣滩村、洞上坪村流转园地3820亩,****基地;租赁闲置房屋4373.53㎡,****交易中心、碣滩茶制作体验用房等;(3)荔溪河盘古文化特色主题村建设。租赁闲置房屋786.5㎡,改造成研学体验用房;流转土地500.00亩,****基地;(4)生态果蔬劳动体验特色主题村建设。流转土地1545.5亩,****基地、****基地、****基地等。租赁闲置用房6112.68㎡,改造成民宿、生态蔬菜采摘加工体验用房、乡村电商直播用房等。同时对村落内传统建筑进行加固与修缮,对传统建筑进行宜居性改善及更新,完善村组道路、截污管道、供排水设施、电力电信设施、消防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基础设施。
6.项目总投资额:24171.12万元。
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8.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9.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10.请你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11.项目单位已声明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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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