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审〔2024〕139号
****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园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开发区招商引资环境,增强产业集中度和聚集效应,加快推进**县工业转型升级,****政府常务会决议意见,同意你****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对标准化厂房区域进行提质升级:①对园区41814平方米旧标准厂房进行室内墙面翻新、整体防水补漏、外墙修缮、破旧门窗更换、厕所防水防漏,智能水表、电表、货运电梯、消防安全系统改造,安防系统以及管线入地工程等建设;②对标准化厂房整体区域进行大门、围墙等外部环境建设。(2)对园区配套服务用房提质升级:对园区13398平方米旧配套服务用房进行外墙瓷砖修缮、屋顶和外墙防水防漏、地板砖铺设、破旧门窗更换、厕所防水改造、智能水表、电表等改造。(3)对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进行提质升级:①对原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各4000米拆除改造;②园区主次干道杂乱构筑物进行拆除,完成路面提质及隔离带建设工程;③建设4000米强电、弱电拆除入地工程;④完善园区标识标牌及导视系统;⑤安装智慧路灯、智慧安防摄像头、污水监管平台建设与接入、分类垃圾收集箱等设备,购置垃圾压缩站设备1套、新能源垃圾转运车1台,环卫清扫车2台、环网柜4台等相关设备。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0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872.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2.78万元,预备费583.58万元,建设期利息183.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投资和地方自筹。
七、相关文件依据:****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决议书;****财政局出具的《****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局出具的《****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建设局出具的《****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审查意见》;**同丰****公司出具的《****开发区老旧标准厂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八、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九、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十、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十一、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安装等,达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十二、根据《****省委、****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3号),本项目实行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依法组织项目实施。
十三、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四、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委员会、****财政厅、****建设厅、**省审计厅《关于严格加强“景观亮化工程”类项目决策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573号)执行。
十五、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的,无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继续有效。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七、请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沅政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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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