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12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和《**回族自治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2024年**区渔业坚持以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为重点,按照渔业产业链体系升级改造,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发展思路,结合**区渔业发展实际,现发布以下公告:
一、目标任务
2024年,计划支持配备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不低于17台套。
二、实施内容
聚焦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等现代设施渔业装备。
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主要用于水产品分拣、冷藏、保鲜等经营功能。
各类库体需配备信息化采集设备及根据需求选配叉车、移动式皮带输送、除土机、清洗机、分拣机、冷链车、检测、烘干、制冰机、立体式货架、提升机、包装等辅助设备。
三、资金使用计划及补贴方式
2024年安排**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资金为171万元,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四、遴选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时,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表,连同相关印证材料(建设方案、企业简介、已获得的各类证照)送****水务局****控制中心)审核备案。逾期视为放弃。
(二)审核确定。****水务局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三)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项目****政府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核并确定。
(四)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1—****802、****793,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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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