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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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成资规拍字[2024]0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SC02 | **西**、富康大街西 | 24347.31 | 城镇住宅用地 | 2.0 | 20% | 35% | 70 | 5500 | 5500 |
2024-3-1-1 | **工业区经四街东 | 11733.45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179.52 | 179.52 |
2024-3-1-2 | **工业区经四街东 | 44870.4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686.52 | 686.52 |
2024-3-1-3 | **工业区经四街东 | 9542.49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146 | 146 |
2024-1-1 | **工业区经四街西 | 80261.08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1227.99 | 1227.99 |
2024-2-1 | 科汇路** | 54883.13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922.04 | 922.04 |
2024-SC01 | **工业区经六街西侧 | 59739.63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914.02 | 914.02 |
2024-5-1 | **工业区经五街西 | 38764.66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593.1 | 593.1 |
2024-SCXYS01 | 成峰路**、聚良大道路东 | 5857.51 | 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10% | 50 | 105.44 | 105.44 |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只允许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保证金须****银行到账凭证确认)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30********050507751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501********023471
开户名:****财政局专户储存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501********002426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31日****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31日****交易中心****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8月1日下午17时前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为:2024年8月2日上午10时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如有(构)建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宗地内坑洼、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3、2024-3-1-1号、2024-3-1-2号、2024-3-1-3号、2024-1-1号、2024-2-1号、2024-SC01号6宗地块为工业用地 标准地 出让地块。税收要求为: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第二年不考核税收,第三年起正常年份新项目单独测算亩均税收需达到10万元。2024-5-1号宗地地上建筑物价值人民币791.0694万元随土地一并出让。
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标准地 履约监管协议》、《**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标准地 投资承诺书》。
4、竞买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
5、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含相关税费。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城镇住宅用地以设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工业(仓储)用地以不设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8、城镇住宅用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工业(仓储)用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
9、宗地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10、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0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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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