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标的物情况
1、招租人:****
2、公有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用途 | 资产地点 | 出租面积 (㎡) | 租赁时间 | 起始基础租金(含税,元/月) | 基础租金增价幅度 (竞价阶梯) (百分比/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备注 |
盐步老龙1432项目 | 经营性资产 | 商业、文化、酒店民宿、餐饮等文旅产业 | **市**区大沥镇穗盐路以南,**一环以东 | 总占地面积约60000㎡ 总建筑面积63625.41㎡,空地7786.1㎡,农用地面积19185.33㎡,公园3550㎡ (物业清单详见附件1,实际交付面积按移交时为准) | 一、租赁物分批移交,实际面积以移交时为准; 二、租期从第一批租赁物移交之日起计20年;向村集体或私人承租物业租期由移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结束之日止。 | 1,657,564.00 | 1 | 5,000,000.00 | 其它约定: 1、盐步老龙1432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管理及维护,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如政府或出租方需借用租赁物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场地举办活动,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需积极配合。 3、向村集体或私人承租物业包括龙涌租入物业12项,****工厂租入物业1项,详见清单。 4、租赁物分批移交,首批租赁物移交建筑面积约7000㎡,实际交付面积按移交时为准。 5、最终成交结果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 6、农用地地块属性为永久基本农田,承租方须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使用该地块。 |
3、产权证照情况:农用地部分有所有权证,部分物业有产权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基础租金+增收租金+额外租金
(1)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缴清当月基础租金,每年12月15日前向出租方缴清上一年度11月、12月及本年度1
月至10月的增收租金和额外租金。
(2)租赁物分批移交,租金自每批租赁物移交之日起计收,培育期及递增起始时间按每批租赁物移交之日起计算。各范围物业基础租金计算方式如下:
①龙涌范围物业(含自有、租入物业):第1、2、3、4、5年的基础租金分别按成交价的17%、33%、50%、67%、83%计收;基础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基础租金基础上递增2.5%。
②盐步直街、盐步粮仓、****工厂、酒厂、**仓、停车楼、观龙楼物业:第1、2、3、4、5年的基础租金分别按成交价的33%、42%、58%、75%、75%计收;基础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基础租金基础上递增2.5%。
③农用地无培育期,基础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基础租金基础上递增2.5%。
(3)增收租金计算方式:按承租方出租的合同月租金标准计算(包括但不仅限于租金、管理费等),以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定为准。
承租方出租月租金(万元/月) | ≤166部分 | 大于166及小于或等于260的部分 | 大于260及小于或等于340的部分 | 大于340及小于或等于420的部分 | 大于420及小于或等于500的部分 | >500部分 |
增收租金双方收益占比 (出租方:承租方) | 0 | 50%:50% | 40%:60% | 30%:70% | 20%:80% | 10%:90% |
(4)公园作配套场地使用不计算租金,移交后由承租方负责公园及配套设施的管养和维护。如承租方在公园范围内进行经营性行为,须经出租方同意且出租方按承租方在公园范围内的营业收入(包括但不仅限于租金、管理费等)的30%收取额外租金。
(5)租赁物带租约移交时,由出租方委托承租方进行租金代收及物业代管,承租方将代收租金缴转缴纳予出租方。待原租约期满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缴交租金。
二、准入条件
同时具备下面3个条件的企业法人(可接受联合体报名):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以联合体报名的,须联合体任一方满足);
3、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在**省内具有对单项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的管理经验,须出具相关合同或资料证明(以联合体报名的,须联合体任一方满足);
三、考核条件:
1、税收考核: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次年起第4、5、6年连续三个完整年度,每年在该租赁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累计经营纳税总额不少于人民币700万元。如经营纳税额未达到以上约定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每年纳税差额部分(即700万元减去在规定年限内实际经营纳税额)的双倍一次性向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2、固定投入考核:租期前五年内承租方在盐步老龙1432项目范围内需投入不少于3800万元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灯光、标识、租赁物室内装修等,投入金额以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定为准。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投入差额部分(即3800万元减去实际投入金额)向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3、“四上”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次年起5年内,在租赁物范围内引进或培育不少于4家“四上”企业(以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上述引进或培育的企业可为承租方本身。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或达到本条约定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或其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违约金=“四上”企业引进数量差额*100万元/家。
4、承租方租期前五年每年需向出租方指定单位投入不少于5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节庆活动,投入金额以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定为准。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投入差额部分(即50万元减去实际投入金额)向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租期前四年每年的物业闲置率分别不高于60%、40%、30%、10%(物业闲置率=已交付物业的闲置建筑面积/已交付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已交付物业是否闲置按承租方与次承租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物业闲置率差额×已交付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已交付物业平均建筑物租金单价×12个月向出租方或其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特别约定:
1、若竞得人(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为**市**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在**市**区大沥镇****公司,本项目的物业租****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履行项目所有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提供承诺函。违反本约定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竞得人须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2、如竞得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协议须明确:
(1)确定本项目联合体主竞投人;(2)确定本项目联合体物业管理单位及负责内容;(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范围协同运营管理周期不得低于5年。
3、如政府或出租方需借用租赁物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场地举办活动,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需积极配合。
4、在租赁期间非因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的原因,承租方单方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的,除需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外,承租方须按已享受培育期租金优惠的金额支付违约金。承租方须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单位。同时还应及时到出租方处交还租赁物锁匙和清空场地并交还场地。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能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含部分),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6、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起两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业态落位》、四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设计手册》,通过《业态落位》明晰对应物业的招商方向,通过《设计手册》与出租方达成风貌管控,出租方在收到上述两份材料后七个自然日内开具书面材料明确意见回复承租方。如承租方需修改上述材料,需重新向出租方提交最新材料,出租方在收到上述两份最新材料后七个自然日内开具书面材料明确意见回复承租方。
7、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外立面进行改造(如招牌、灯光等),须向出租方申请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回复。
8、承租方在租赁物竞得之日起4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部门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第三方验资报告为准)。
五、竞投注意事项:
1、如标的物只有一位竞投人符合竞投资格的,则该标的物必须由该竞投人按交易底价直接成交。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支付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标的物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款项由上述竞投人按比例平均分摊:
(1)竞投人不到场竞价的;(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价的;(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4、竞投公告未尽详细明确的相关事宜,以本出租文件后面部分中的竞投须知、竞投方案及合同协定的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通读整份交易方案。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如经办人为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在**省内具有对单项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的管理合同或相关资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非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在**省内具有对单项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的管理合同或相关资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独立竞投人或联合体主竞投人单位公章。
(3)如参与竞投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署《联合竞投协议书》原件1份(详见竞投公告附件4)。
2、报名地点:大沥镇**路54****中心****交易所一楼大堂综合室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下午4:00截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竞投时间、地点
1、确认身份及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10:00-10:30
2、竞投会议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10:30
3、递交资料及竞投会议地点:大沥**路54****中心****交易所一楼开标三室
八、联系方式
**市******交易所 联系人: 朱小姐、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3010、****3020
**** 联系人: 周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3888、****3038
附件1:物业汇总清单
附件2:物业清单明细
附件3:物业平面图
附件4:联合竞投协议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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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