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商为我局2024-2026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提供车辆维修服务,具体情况及投标要求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采购确定一家服务商,具体工作内容为:提供****公务用车车辆保养、维修、零部件更换和其他有关车辆维修服务。
二、采购方式及时间
(一)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比选、现场报价、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16:00前
(三)报名电话:0851-****5465
(四)现场报价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
(五)地点:****一楼会议室
三、服务商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汽车维修业务类别为二类及二类以上的经营备案证明;
3.服务商须为**县县域内车辆维修企业,且在**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二)维修人员要求
维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一名技术负责人员以及从事维修、电气、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事维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四、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
2.汽车维修业务类别为二类及二类以上的经营备案证明;
3.法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不能到现场参与报价的,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报价表(现场填写,须加盖****小组)。
五、比选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请具备资格条件、有意愿承接维修服务项目,且已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单位,于7月19日前报送****农业农村局投标,****小组进行初审。
(二)现场参加比选:初审通过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投标资料准时到达会场,****小组对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后,审核合格后根据比选方案现场进行比选。
(三)比选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其认定为《**县2024-2026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服务中标商,并签订合同书。
六、合同关键条款
服务约定: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维修约定,若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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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