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现状:
车辆所有人:****;车辆牌号:湘E1109警;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本田牌GHA7100GAC5A;车架识别号:LHGFS1639K****751;发动机号:****252;初次登记日期:2019年6月20日;保险到期日:2024年6月19日,已行驶12.34万公里。该车车身白色,**度差,部分褪色掉漆,车灯齐全。车尾右保险杠松动,仪表齐全,内饰磨损,电源正常。该车曾在高速因大雨车速过快撞护栏,车头受损,经过大修。
2、本次拍卖标的均依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车牌),由于标的为旧机动车,可能存在无法启动、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年检保险过期、环保不达标(无法异地过户)、欠缴税费等瑕疵,因此请有意竞买者在拍卖公告公示的展示时间内到展示地点仔细审看拍卖车辆(包括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鉴定)、核实车辆情况并到车辆现登记地及拟转入登记地的交管、税务、环保等职能部门了解车辆年检、过户、购置税、环保等规定,自行对车辆的现状、能否达到及如何达到年检、过户(转入或转出)、环保等的要求和所涉及的费用等作出判断及评估,同时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有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承诺自行审看拍卖标的原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知瑕疵、环保、里程、保养、修理、欠缴税费及事故等瑕疵),且愿意承担车辆因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国家标准)而无法过户的风险,不得因标的瑕疵向拍卖人和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车或拒付成交价款、佣金等。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交易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1、拍卖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后,其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去有关部门办理,所需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规费、购置税、车船税、补环保检验、车身颜色变更、二次过户、车辆年检与保险过期所需的罚款、滞纳金、遗失补证等)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因各地车管法规条律不同,如需要办理车辆手续转外地入户的买受人,买受人承诺自行核实转入地车管部门的规定,车辆档案一经提出,而当地部门不能入户上牌,由买受人本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负责。车辆成交后确因过户资料(如车辆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变更、原所属单位变更)等问题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的,委托人、交易中心、拍卖人及买受人各方之间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价款及费用结算方式:本次竞价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车辆竞价转让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在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拍卖佣金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所****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账户。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标的成交价的5%到****交纳。以上所有的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标的物的移交:拍卖车辆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待委托人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移交给买受人,车辆移交后所造成车辆的丢失、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罚款或因该车辆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车辆所属单位和拍卖人无关。若因其他不利因素(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车辆缺件部分及其维修等)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对任何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4、本次拍卖车辆简介情况仅供参考,拍卖车辆简介中所记载的内容出自车辆相应的《二手车评估报告》、《行驶证》、《登记证》、《保险单》等文件,拍卖人声明不对上述文件的真伪及错误承担责任。对于本次拍卖车辆,拍卖人虽然力求提供完整的描述和说明,但由于旧机动车的特殊性,拍卖人和委托人声明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交易平台、拍卖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书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涉及到该标的数据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并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的实际情况及标的物现状为准。
5、本次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需另向****交纳过户保证金2000元。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过户办理完毕,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过户手续的,每延迟一天扣除100元/台违约金(非竞买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过户的不承担此违约金),30日内仍未办理好过户手续的由委托人收回该车辆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重新处置,违约人原所交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公司提供车辆登记证本,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过户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
账号: 850********048353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6、委托人因其它不确定的因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交易中心、拍卖人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7、上述资产转让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转让方向竞得人只出具无税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8、以上特别说明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车辆转让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车辆转让合同书01.docx
二手车评估报告.pdf
交易公告.pdf
拍卖车辆情况说明.docx
登记证、行驶证、保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