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5 18:43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拥有的景区经营权转让项目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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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经营权转让涉及的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书;以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天健****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4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线下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3.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旅游服务等项目,同时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相关资质。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标的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交易价款总额的0.2%/日向转让方支付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移交。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4.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的,须进场行权,在****集团递交受让申请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经营权交易****集团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7.成交后,景区经营期间相应标的涉及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执行。 8.受让方经营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在景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影响景区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受让方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相关检查等工作。 9.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景区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已支付的相关价款不予退还。 10.受让方在景区装修施工前须向转让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经转让方书面审定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受让方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景区相关房屋(如涉及)的主体结构,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经营期满后,若原受让方不再取得景区经营权不再继续经营,原受让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可对自行购置的移动设备及物品搬运,否则,归转让方所有。 11.受让方须按相关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经营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2.成交后,****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3.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权收回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5.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现场咨询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15 09:00:00至2024-07-19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07-19 17:00:00。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保****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确认书》及《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景区经营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康经理 199****8889 王经理 139****090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市**区建设大厦210室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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