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21 15:00 | 联系人: | 孙昭 | 联系电话: | 181****2011 |
联系邮箱: |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签订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第五部分 材料买卖合同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卫****基地项目 |
工程地址:**市草滩九路与鸿业一路十字东北角,紧邻弘业一路 | ||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为卫****基地项目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 | ||
2 | 招标方信息 | 招 标 人:**** |
3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清单 |
4 | 承包方式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条 |
5 | 质量标准 | 符合规范质量要求。 |
6 | 踏勘现场 | 投标方自行组织踏勘,招标方不作统一安排。 |
6 | 招标答疑 | 答疑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1日内提交招标答疑,投标方通过陕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s://gys.****.com提交答疑,招标方在招标答疑提交结束之日起1日内在https://gys.****.com内进行统一答复,投标方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方有权拒绝答复。 联系人:联系人:孙昭 电话:181****2011 |
7 | 招标文件发售 | 投标单位自行登录陕建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为电子版。 网址:陕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s://gys.****.com,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4年7月15日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标书正副各一份(胶装并加盖鲜章)、PDF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用于上传陕建电子商务平台)。 |
9 | 投标文件密封 | 详见投标须知。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电子版: 纸质版: 收件人:上传陕建电子商务平台 收件人:孙昭 联系电话:181****2011 地 点:https://gys.****.com 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30分 截止时间:开标之前 |
11 | 投标有效期 | 1个月内(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开标 | 计划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30分,调整后提前通知。 开标地点:****,线上线下同时开标。 |
13 | 评标办法 | 详见投标须知。 |
14 | 工程预付款 | 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
15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建设单位:******公司
2.2设计单位:**华茂****公司
2.3总包单位:****集团****公司
2.4监理公司:********公司
2.5招标单位:****
2.6工程名称:卫****基地项目工程
2.7工程地点:**市草滩九路与鸿业一路十字东北角,紧邻弘业一路
2.8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卫****基地项目所需的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
2.9建筑规模:卫****基地项目位于**市草滩九路与鸿业一路十字东北角,紧邻弘业一路。项目东西长150米,南北宽80米。 由地下室、1#楼至5#楼组成,总建筑面积67488.3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5226㎡,地上建筑面积42262.56㎡,分为1#楼为高层厂房,地上9层,局部8层,裙房3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9.6m;2#楼为行政办公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9.6m;3#楼为生产配套用房,地上4层,局部3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18.6m,局部14.4m;4#楼为生产厂房,地上5层,局部3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23.7m,局部14.4m;5#楼为生产厂房,地上3层,局部2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14.4m,局部10.2m。地下埋深9.6m。建筑设计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其中2#楼为框剪结构)。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2.10特别提醒各投标方注意: /
2.11资格要求:具有法定的营业执照(要求三证合一最新日期)、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身份证明、企业诚信信息公布、经审计加盖公章的近年度或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业绩(以表格形式:注明时间、规模、中标价)加盖公章。
三、招标范围卫****基地工程所有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
四、投标报价内容 机械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随车吊 | 8T | 趟 | 100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随车吊 | 12T | 趟 | 85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板车 | 6.8m | 趟 | 100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板车 | 9.6m | 趟 | 100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叉车 | / | 台班 | 100 | ||||||
含税总价(元) | |||||||||
备注 | 1.不含税总价为: 元; 增值税总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若在合同行期间,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含税总价为: 元。 2.上述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量为准。 3.投标方向招标人出具专用发票 4.上述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增值税税金。 5.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不能提供的视为投标方违约。 |
此次我方招标的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
要能满足我项目部工程施工要求:
数量的验收(或复核)方法、计量规则:当面清点,签字确认的方式。
六、现场勘察
6.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自身投标所需的资料和信息,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进入现场勘察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结算与货款支付7.1结算方式与支付时间:按月结算,即每月15日进行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的结算,结算完毕后投标方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无息),结算完成后60天内100%付款。如建设单位给招标方支付工程款时使用承兑商票,则投标方可以接受招标方使用商票支付工程款并承担贴息,现金、商票、工抵按照2:5:3付款方式。
7.2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网银转账等。
7.3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事宜按国家税务管理政策执行。****管理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见发票进行结算挂账、付款。投标方不开具发票,招标方有权不付款。如因投标方发票开具不及时而影响招标方回收款及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7.4如果发现投标方提供是虚假发票,不需征得投标方同意,招标方即对投标方处以虚假发票票面金额的25%作为罚款(罚款金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同时,招标方须按税法规定予以更换虚假发票,在更换虚假发票前,招标方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投标方因发票违法行为造成招标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可在应支付投标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给招标方成的损失费用。投标方提供虚假发票行为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
7.5投标方提供的收款单位名称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招标方不予付款。
7.6垫资60天,乙方按照甲方提报计划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当日给乙方出具收货单并签字确认,以收货单上确认收货时间60天内,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该批计划的全额货款八、其它8.1运输单价已含内容:投标方出具合规专用发票(招标方要求的发票);投标方负责送货到工地,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投标方负责卸车。
8.2投标方应在投标时向招标方提交单位相关资质2套(含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纳税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
九、投标与开标9.1 标书递交时间: 2024年7月22日下午15:30前。
9.2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5:30整。
9.3 开标地点:卫****基地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会议室
十、定标与合同签订10.1 评标结束,****小组进行评标,时间约为三天,然后定标,并通知中标单位。
10.2 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三日内来领取《中标通知书》,五日内****集团****公司卫****基地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洽谈《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合同采用我单位制式合同范本)。
10.3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与未中标的因由。
十一、违约处罚在租赁过程中,投标方不得以租赁款为由停止供货。因租赁不及时(非招标方的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十二、付款方式12.1招标人按照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间、比例、方式支付投标方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即每月15日进行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的结算,结算完毕后投标方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无息),结算完成后60天内100%付款。如建设单位给招标方支付工程款时使用承兑商票,则投标方可以接受招标方使用商票支付工程款并承担贴息,现金、商票、工抵按照2:5:3付款方式。
12.2 若建设单位按期支付该分项的进度款,招标方应按期给投标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若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没有支付相应款项,造成招标方不能及时向投标方支付相应款项时,招标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投标方不得以工程款为由,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
12.3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事宜按国家税务管理政策执行。****管理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见发票进行结算挂账、付款。投标方不开具发票,招标方有权不付款。如因投标方发票开具不及时而影响招标方回收款及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12.4如果发现投标方提供是虚假发票,不需征得投标方同意,招标方即对投标方处以虚假发票票面金额的25%作为罚款(罚款金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同时,招标方须按税法规定予以更换虚假发票,在更换虚假发票前,招标方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投标方因发票违法行为造成招标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可在应支付投标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给招标方成的损失费用。投标方提供虚假发票行为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
12.5投标方提供的收款单位名称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招标方不予付款。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3.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勘察现场中发现任何疑问,投标方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前,提交书面疑问清单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招标方处。
13.2 招标单位在收到疑问清单后将于3日内用书面作出回复,投标方应回函确认,未回函视为已接收并知晓招标方之回复。
13.3 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而出现理解歧异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对此不做任何解释。
十四、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方与招标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一律采用中文。
14.2投标价格一律以人民币元为计价货币和量度。
14.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3.1 投标函
14.3.2 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原件
14.3.3 承诺书原件
14.3.4 投标报价书
14.3.5廉洁承诺书
14.3.6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身份证明、企业诚信信息资料等(复印件盖公章)。
14.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14.5投标书作为投标文件由招标方留存,投标方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文件电子版于 2024年7月22日下午15:30前上传到集中采购招标信息平台。
15.2投标方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方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发标后 1 天内,投标方通过陕建电子商务平台1日内在https://zb.****.com/gjc/base/main.do 内进行统一答复,投标方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方有权拒绝答复。
1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5.3.1电子版:上传陕建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s://zb.****.com/gjc/base/main.do
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2日下午15:30
15.3.2纸质版:正副本各1份
收件人:孙昭 联系电话:181****2011
地点:卫****基地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5:30
第三部分 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接到电话通知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带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承诺书、中标通知书二日内****集团股份有限公卫****基地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洽谈《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合同采用我单位制式合同范本)
(正本或副本)
卫****基地项目
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
商务标
投标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一 投标函
二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三 法人身份证明书
四 承诺书
五 投标报价书
六 廉洁承诺书
七 资格证明文件
致:****集团****公司: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卫****基地项目施工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修改书 (当发生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经研究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愿意遵照并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
2、在投标有效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接受。
3、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对于《卫****基地项目施工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招标文件》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对其条款完全同意;如果我方中标,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同意履行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送达货物。
4、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方承诺,在贵方资金不到位情况下,按照施工进度及时供应车俩,不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影响贵方施工。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报、传真:
邮政编码: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致:****集团****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委托该代理人在本分包项目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及处理的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委托人均与承认,并由本委托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本委托书复印无效。
公司营业执照编号: 发证机关:
授权单位: (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代理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编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价书 机械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随车吊 | 8T | 趟 | 100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随车吊 | 12T | 趟 | 85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板车 | 6.8m | 趟 | 100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板车 | 9.6m | 趟 | 100 | 本价格为50公里内价格 | |||||
叉车 | / | 台班 | 100 | ||||||
含税总价(元) | |||||||||
备注 | 1.不含税总价为: 元; 增值税总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若在合同行期间,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含税总价为: 元。 2.上述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量为准。 3.投标方向招标人出具专用发票 4.上述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增值税税金。 5.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不能提供的视为投标方违约。 |
含税总价 (元)
税金: (元)
投标方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注:本表所附价款全部为含税(增值税)费用,并包含货物抵达现场的运费等其他费用。
致:****集团****公司:
我公司如果有幸******基地项目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供应,我公司愿意做出以下承诺,本承诺书属于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有效。
1、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2、建设单位进度款不到位的前提下,我方愿意垫资,我公司保证及时车俩供应;
3、我公****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公司提供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按照 考虑,收到款后给招标方提供收款凭证。
4、在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情况下,不影响正常施工。
5、我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出现聚众闹事,围堵贵方现场及办公区域等场所,****公司****公司名誉。如出现堵门和闹事现象,每出现一次,整体含税总价下浮10%,从后续付款中扣除。
6、我方承诺所供车俩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规范质量标准,因车俩问题导致工程追责由我方全权负责。
我公司自愿遵守上述承诺,如达不到承诺合同自动终止,完成进度款****公司经济损失。
法人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六、廉洁承诺书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卫****基地项目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廉洁有关的规章制度,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不与其他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方,不损害招标方或其他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三、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贵单位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单位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单位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单位是否违反承诺(我单位不会以任何理由否定贵单位的调查结果)。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市场禁入、取消投、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本廉洁承诺书为我单位应答此次 卫****基地项目工程机械(板车、随车吊、汽车吊、叉车、半挂车)租赁正式文件的附件,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投标单位(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的上传原件、纸质版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的营业执照(要求三证合一最新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诚信信息公布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审计加盖公章的近年度或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业绩(以表格形式:注明时间、规模、中报价)加盖公章
7、近期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 租赁合同文本合同编号:
****集团有限公司制
二〇 年 月
建设工程租赁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建材采购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地点: ;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1.2 乙方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第二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价及计划数量等
货物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材质、性能参数等(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 品牌 或厂家 | 单位 | 含税 单价(元) | 不含税 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计划 数量 | 备注 | |
备注 | 1、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 元);不含税总价为 元,增值税金为 元,增值税率为 %。 2、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3、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4、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 |
第三条 货物质量要求
3.1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的约定:
。
3.2 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乙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上述规范(标准)均不存在的,应满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
3.3 货物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3.4 本次交易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
3.5 货物质量还应符合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报送甲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乙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乙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3.6 鉴于甲方对货物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乙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 年 月 日 时前交付全部货物;
(2)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工程现场并吊卸至甲方指定的具体位置,运费及吊卸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承运或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则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第六条 货物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6.1 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包括合同约定的附件等)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发货单只能作为过程收货依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单使用。
数量的验收(或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
外观质量的验收内容及方法:
。
6.2 货物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经双方核实后确属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3 交货时,乙方应向甲方一并提交产品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未提交上述资料的,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
6.4 货物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 。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5 货物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货物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6 甲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乙方全部货物质量合格。甲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仍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及承担违约责任。
6.7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乙方在 日内不取回货物,视为乙方放弃货物所有权,甲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货物,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占用甲方场地的,乙方承担市场价两倍的场地占用费。
第七条 包装、附件
7.1 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同类或类似货物的包装标准,确保与其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相适应。
关于包装的特别约定:
。
7.2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应的附件(专门与货物配套使用的配件、小型安装工具、小型检测仪器等),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八条 其他服务及要求
8.1 乙方应当对货物涉及的特殊技术、使用及维护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向甲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8.2 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完成,相应检测、调试的工具、仪器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8.3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货物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货物涉及知识产权,乙方应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完整、有效的授权文件。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全部赔偿,包括甲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如第三方向甲方索赔,乙方应直接参与协商,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代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与第三方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结果,代甲方履行责任,并承担所有的诉讼(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
8.4 甲方确保乙方运输、吊卸车辆进出场地畅通。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准备,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应在3日内解决后续问题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代乙方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结果。发生费用的,甲方有权以所垫付费用的120%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或追偿。
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还应服从甲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因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毁损或使原有品质降低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并无条件更换。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污物,应清洗后退场。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置自行清理或清洗后退场,且不得对施工现场、半成品或成品材料造成二次污染,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售后服务
9.1 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乙方仍应对货物质量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具体为:
质保内容:
;质保期截止时间为: ;质保金为总货款的 %,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9.2 在质保期内,如甲方在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方面有任何疑问,乙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9.3 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如属于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如属于其他原因,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故障,甲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所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9.4 验收交付后 个月内,货物的主要部件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在保修期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或者维修后将显著降低货物的使用性能,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如该款货物存在同种质量隐患,应在保证使用性能不降低的前提下更换其他款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货物价款的1.2倍赔偿。造成违约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结算、发票及付款
10.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 )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如仅供应部分货物,则按以下方式结算:
;
(2)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3)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 ,调价方式为 。
10.2 如乙方所供货物不能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愿意降低标准接收的,货物价格相应予以降低,具体调整方式为:
。
10.3 供货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货清单,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名确认。如供货周期超过一个月,则每 结算一次。
10.4 发票
10.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10.4.2 乙方申请支付货款前,应向甲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 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不免除乙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0.4.3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劳务/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机关验证等。
10.5 付款
10.5.1 具体付款时间、比例:
。
乙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
10.5.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完成认证后)方予以付款。
10.5.3 乙方承诺:在甲方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保证连续供货3个月不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追究甲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0.5.4 乙方承诺:如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工程款,乙方确保正常施工并同意甲方延迟付款,且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含利息)的权利。
10.6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10.6.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 ,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6.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
10.6.3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乙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3日内不处理的,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12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甲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1.1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货款,应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银行****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或赔偿金),其累计总额以 元为上限。
11.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交货义务(包括安装、调试、检测等义务)的,每迟延一日,按 元/日的标准承担迟延违约金;甲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迟延供货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产权不合法,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换货物的,执行上款规定。
11.3 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第11.2条款约定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外,还应额外承担 元违约金,以弥补甲方另行购买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11.4 乙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11.5 乙方因本合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对甲方发生效力。
11.6 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
11.7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11.8 因非甲方问题造成退换货的,退换货所需的运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授权
12.1 甲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职权:收货、接收乙方提交的发票和货物的技术质量证明资料;
(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职权:签署结算单据,依据本合同约定处理索赔事宜。
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2.2 乙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
12.3 甲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乙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甲方无关。
12.4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合同授权,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送达
13.1 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3.2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乙方地址: ;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
(3)甲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2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子邮箱: 。
13.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 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