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党校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5: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 ||
预算金额 | ¥14.9985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燕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306、155****097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丽;联系方式:136****53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路**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燕霞 电话:0951-****306、155****0970 |
项目概况
****党校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中路**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党校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985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985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党校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建设内容:****广场内花池、面包砖、鹅卵石路面及校训石位移,混凝土路面恢复、**旗台,安装旗杆及校训石基础等全部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3)参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9)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中路**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方式: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市**区**中路**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蒋丽;联系方式:136****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燕霞 电话:0951-****306、155****0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霞
电 话: 0951-****306、155****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