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对2024年度补贴奖励审核业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依据《**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补贴奖励办法》(嘉办发〔2023〕3号)第二条,审核2024年度****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旅行社、其他相关团体、组织和个人提交的补贴奖励申报资料。
二、项目预算
4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审核依据
《**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补贴奖励办法》(嘉办发〔2023〕3号)。
四、审核内容
对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提交的“引客入嘉”、旅游专列、旅游品牌提升、文创旅游商品、自媒体等平台宣传、特色文旅**营销宣传、文化旅游人才补贴奖励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主要审核项目包括:
(一)“引客入嘉”补贴奖励的审核
****旅行社提供的《**市旅游团队接待申报单》(附件3),行程确认件、团队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游览收费景区购买门票的复印件或购买门票回执单,过夜游提供的住宿发票证明(一团一发票),市外旅行社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旅游专列补贴的审核
****旅行社提供的《**市旅游团队接待申报单》(附件3),铁路部门客调命令、缴款代用票彩色复印件、行程确认件、团队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地接社接待计划,游览收费景区购买门票的复印件或购买门票回执单,过夜游提供的住宿发票证明(一团一发票),市外旅行社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旅游品牌提升奖励的审核
审核申报单位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四)文创旅游商品奖励的审核
审核申报单位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获奖商品照片2—4张,获奖商品研发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
(五)自媒体等平台宣传奖励补贴的审核
审核申报单位提供的单位相关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名称、作品链接,阅读量和点赞量截图及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名称、作品链接,阅读量和点赞量截图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申请补贴作品在审核期间不能删除或隐藏。
审核申报单位提供的网络媒体单位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设立文化旅游专栏的情况说明,专栏的网址、发布的文化旅游宣传原创作品统计、作品链接及全年运维情况相关说明等(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特色文旅**营销宣传奖励的审核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与发表作品署名一致的身份信息(笔名需要提供作者单位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作品原件、所得报酬相关证明。
(七)文化旅游人才奖励的审核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证书或文件、奖牌复印件。
(八)出具审核报告
2025年2月28日前,对符合条件享有的补贴资金进行汇总确认,出具审核报告,向市文旅局汇报审核过程和结果,经市文旅局确认后结束审核工作。
五、委托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专业从事审核****事务所。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5时止。
地点:****旅游科
八、提交材料
1.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审核方案。
3.填写询价表,不能涂改,并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项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5.报名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提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明 联系电话:0937-****576
地址:****(**市胜利南路1599-8号)
附件:询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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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