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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24〕34号
****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8月6日以拍卖方式出让碧**山桥头北侧医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区碧湖镇
(二)土地用途:医院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单位:平方米、年、万元)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座落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碧**山桥头北侧医疗用地 | **区碧湖镇 | 7610 | 7610 | 医院用地 | ≤35% | ≥35% | 50 | 1.6-2.0 | 876 | 438 |
(详见《碧**山桥头北侧医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莲规条〔2024〕08号))
三、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时需按照《****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公司申请》。****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在**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等符合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违约情况的;竞买申请不符合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浙****交易中心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6日到2024年8月6日登录浙****交易中心系统按拍卖须知文件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0: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交易中心系统,拍卖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6时直至最高价产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教育附加费、消防审核费、物业管理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用房资金、营业用房资金和契税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地块的总地价款外按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另行征收,即:****政府****政府回购的建筑****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学校、幼儿园、居家养老用房等,也一并在总地价外征收配套费。
(二)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三)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契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须在6个月内全部缴清,否则视为违约,****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
(五)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建筑红线后退引起的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六)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七)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价款全部缴清之日起30日内,地块应开工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应竣工时间为应开工之日起三年内。
(八)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条件书》的相关规定,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应当按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箱应符合《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DBJ/1260-2022)相关要求。
1.智能信包末端设施建设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2.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按每个管理单元应至少配建一处智能信包末端设施,且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3.办公、商务楼智能信包箱格口数设置每百人不低于20个,使用面积每百人不低于2平方米。
(九)该项目全部自持,不可分割销售。
(十)该项目不带建筑方案出让,乙方地块建筑风格、立面效果、建筑高度、功能布局****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方可向规划部门申请审议。
(十一)该地块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78-****155、0578-****245、0578-****592
联系人:王先生(利用)、徐先生(规划)、吴先生(砂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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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