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新清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30吨/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81MA07X3L3XF | 建设单位法人:田学志 |
孙嘉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午汲镇籍柏树村村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30吨/日****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徘徊镇铺上村北 |
经度:114.048313 纬度: 36.639421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0 |
邯审批字〔2021〕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19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1********057139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057139M | 竣工时间:2022-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互联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医疗废物处理能力21吨/天,废塑料处理能力9吨/天 | 实际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理能力21吨/天 |
由于资金问题,医塑车间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运输-入厂接收及贮存-进料-碾磨破碎-灭菌消毒-卸料-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运输-入厂接收及贮存-进料-碾磨破碎-灭菌消毒-卸料-外运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医废处置设备废气、****中心负压系统废气 医废处置设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非甲烷总烃、Cl2、HCl等,经自带的粉尘阻拦干燥器+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预处理后,****中心负压抽气系统废气合并,采用两套并联“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2)生产废水处理车间臭气、生活污水处理车间臭气有组织废气 生产废水处理车间、生活废水处理车间分别设置为封闭车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采用引风机负压收集废气,负压抽出的废气含有NH3、H2S等恶臭气体。废气抽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主****中心和生产废水处理车间、生活污水处理车间,通过采取车间封闭,并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处理的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具体为: ****中心封闭,设备间出入口和出料间出入口均设置双层电动密封保温卷帘门(带气幕),医废高温干热处置设备配负压抽气装置,进料、碾磨、灭菌消毒、卸料全过程均为负压状态,其中灭菌消毒过程全密闭;车间设置负压集气系统,覆盖医废暂存间、医废处置设备间、上料走廊、出料间、洗车区、周转箱清洗消毒区、化验室等区域。生产废水处理车间、生活废水处理车间分别设置为封闭车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采用引风机负压收集废气 | 实际建设情况:(1)医废处置设备废气、****中心负压系统废气 医废处置设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非甲烷总烃、Cl2、HCl等,经自带的粉尘阻拦干燥器+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预处理后,****中心负压抽气系统废气合并,采用两套并联“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2)生产废水处理车间臭气、生活污水处理车间臭气有组织废气 生产废水处理车间、生活废水处理车间分别设置为封闭车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采用引风机负压收集废气,负压抽出的废气含有NH3、H2S等恶臭气体。废气抽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主****中心和生产废水处理车间、生活污水处理车间,通过采取车间封闭,并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处理的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具体为: ****中心封闭,设备间出入口和出料间出入口均设置双层电动密封保温卷帘门(带气幕),医废高温干热处置设备配负压抽气装置,进料、碾磨、灭菌消毒、卸料全过程均为负压状态,其中灭菌消毒过程全密闭;车间设置负压集气系统,覆盖医废暂存间、医废处置设备间、上料走廊、出料间、洗车区、周转箱清洗消毒区、化验室等区域。生产废水处理车间、生活废水处理车间分别设置为封闭车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采用引风机负压收集废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77 | 0 | 0 | 0 | 0.077 | 0.077 | |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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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1 | 0 | 0 | 0 | 0.081 | 0.081 | / |
0 | 0.538 | 0 | 0 | 0 | 0.538 | 0.5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格栅+混凝沉淀+强氧化+AOA+MBR+消毒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格栅+混凝沉淀+强氧化+AOA+MBR+消毒 | 生产废水处理车间出水口水质中pH为7.1~7.7、COD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9.55mg/L、总余氯最大排放浓度为0.46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排放浓度为280MPN/L,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
2 | 格栅+A2/OA+MBR+消毒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格栅+A2/OA+MBR+消毒 | 生活废水处理车间出水口水质中pH为7.1-7.7、COD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6.44mg/L、总余氯最大排放浓度为0.44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排放浓度为240MPN/L,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中心治理设施排气筒 | 颗粒物、氯、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排放标准;全厂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控制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 | 医疗废物高温干热处置设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非甲烷总烃、Cl2、HCl等,经自带的粉尘阻拦干燥器+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预处理后,****中心负压抽气系统废气合并,采用两套并联“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 ****中心治理设施排气筒标杆流量为77147-78419m3/h,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最低为64.6%,最大排放浓度为2.41mg/m3,排放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306kg/h,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HCl最大排放速率为0.0941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43mg/m3,氯气最大排放速率为0.0706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9mg/m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0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37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2.35×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03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无量纲),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生产废水处理车间治理设施排气筒标杆流量为17257-17801m3/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6.40×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37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6.90×10-4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04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无量纲),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行时,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1~57.2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6~48.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废处置系统产生的医疗废物消毒残渣,医用废塑处置系统产生的大玻璃瓶、碎玻璃、各类杂料,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网、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医废暂存间产生的废灯管,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消毒残渣采用专用封闭运输车送至**市****公司采用水泥密协同焚烧处置;大玻璃瓶、碎玻璃各类杂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催化剂为一般工业固废,由催化剂厂家回收;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滤网、废活性炭、废灯管、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内分类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废处置系统产生的医疗废物消毒残渣,医用废塑处置系统产生的大玻璃瓶、碎玻璃、各类杂料,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网、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医废暂存间产生的废灯管,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消毒残渣采用专用封闭运输车送至**市****公司采用水泥密协同焚烧处置;大玻璃瓶、碎玻璃各类杂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催化剂为一般工业固废,由催化剂厂家回收;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滤网、废活性炭、废灯管、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内分类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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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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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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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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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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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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