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巨晖采石有限公司西格木镇丰胜村二采区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00MA1CBT6H66 | 建设单位法人:石长波 |
汪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西格木镇丰胜村西南3公里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西格木镇丰胜村二采区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B101-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 西格木镇丰胜村西南3公里处 |
经度:130.18474 纬度: 46.709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7 |
佳环建审〔202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 |
9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800MA1CBT6H6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00MA1CBT6H6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8076647 | 竣工时间:2023-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西格木镇丰胜村西南 3 公里处。该**开采面积 0.065389km2,由 4 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由298m 至 255m。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开采规模 17 万 m3/a,设计服务年限为 10 年,开采方式为露天爆破开采。**内布置一条 17 万 m3/a 碎石加工生产线,另设有表土暂存场、废石堆场及成品料场。环保工程:**外围汇水上方设置截流沟,周边设排水沟;**内设导流渠,底部设贮水池;表土场底部砌石挡土墙;破碎筛分生产线配备 2 台布袋除尘器,设石粉仓收集除尘灰;停采后进行生态恢复。工程总投资 240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西格木镇丰胜村西南 3 公里处。该**开采面积 0.065389km2,由 4 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由 298m 至 255m。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开采规模 17 万 m3/a,设计服务年限为 10 年,开采方式为露天爆破开采。**内布置一条 17 万 m3/a 碎石加工生产线,另设有表土暂存场、废石堆场及成品料场。环保工程:**外围汇水上方设置截流沟,周边设排水沟;**内设导流渠,底部设贮水池;表土场底部砌石挡土墙;破碎筛分生产线配备 2 台布袋除尘器,设石粉仓收集除尘灰;停采后进行生态恢复。工程总投资 240 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岩爆破 爆破材料采用岩石炸药,电雷管起爆,处理大块石和爆根采用火雷管起爆和部分少量炸药。爆破安全警戒范围,爆破方法为中深孔微差松动爆破法,单段总药量控制在3kg 以下。设计的爆破顺序为:第一排孔进行松动爆破,第二排孔迟发于第一排孔100 毫秒进行松动爆破。 (2)集堆铲装 剥离的表土、土岩及爆破后的岩石用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设备进行集运。采剥下来的表土则运至表土暂存场进行堆放,废石运送至排土场,产品运至厂区破碎作业区。 (3)破碎筛分工艺 本项目采矿工作面崩落的矿石,大块的进行人工破碎达到下一工序的要求。再进入破碎筛分级,本项目采用破碎设备及振动筛对石料进行破碎和筛分。加工区内设一次破碎(一套鄂式破碎机)——二次破碎(一套圆锥式破碎机)——振动筛(一套)——三次破碎(两套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两套),分离出建筑用安山岩。 | 实际建设情况:(1)岩爆破 爆破材料采用岩石炸药,电雷管起爆,处理大块石和爆根采用火雷管起爆和部分少量炸药。爆破安全警戒范围,爆破方法为中深孔微差松动爆破法,单段总药量控制在3kg 以下。设计的爆破顺序为:第一排孔进行松动爆破,第二排孔迟发于第一排孔100 毫秒进行松动爆破。 (2)集堆铲装 剥离的表土、土岩及爆破后的岩石用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设备进行集运。采剥下来的表土则运至表土暂存场进行堆放,废石运送至排土场,产品运至厂区破碎作业区。 (3)破碎筛分工艺 本项目采矿工作面崩落的矿石,大块的进行人工破碎达到下一工序的要求。再进入破碎筛分级,本项目采用破碎设备及振动筛对石料进行破碎和筛分。加工区内设一次破碎(一套鄂式破碎机)——二次破碎(一套圆锥式破碎机)——振动筛(一套)——三次破碎(两套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两套),分离出建筑用安山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生态现状调查,评价区域内无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现状为采矿迹地和有林地,采矿活动将扰动地表、砍伐林木,剥离表土,进一步改变土地利用格局,造成生物量损失;山体切割面逐步加大,水力和重力侵蚀下将加剧水土流失;生产作业对野生动物亦产生一定趋避作用;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受到影响。为减少生态环境影响和控制水土流失,**开采和作业范围严格控制在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外围设置截流沟和排水沟,可有效防止外部地表径流汇入;表土一次性剥离单独存放,堆土底部设浆砌石挡墙,周边布设排水沟,堆土表面播撒草籽,用于闭矿后复垦,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采伐的林木将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异地补偿,从区域角度来看,生物量损失可在短期内弥补。矿山企业应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采区内按顺序分层回填、平整、覆土及综合整治,进行林地恢复和边坡绿化,植被类型要与原有类型相似、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 (二)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凿岩钻孔、爆破、破碎筛分、铲装、运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优先采取湿式作业,采用水封式爆破,**内通过移动式洒水装置抑尘。破碎机和筛分机设置在封闭设备间内,其中,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和 1 台筛分设备共用 1 套布袋除尘器,2 台反击式破碎机和 2台筛分机共用另 1 套布袋除尘器,共计配备 2 套除尘器。同时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进行物料输送。控制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输车辆苫盖,途经村镇路段时减速行驶。 (三)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露天采场内汇水依地势汇入矿坑低处,沉淀后用于生产降尘。设置移动防渗旱厕,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外运。 (四)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凿岩(钻孔)、爆破、破碎筛分及运输车辆噪声。矿山开采采用多段微差起爆,中深孔爆破,并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禁止夜间作业;破碎和筛分设备采取封闭隔声(加隔音棉)、基础减震等措施采场周边 500m 范围内无村镇分布,其噪声和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合理规划石料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严禁夜间运输,车辆途经村庄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可将交通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其他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开采矿石剥离的土岩临时堆存于采区内,定期拉运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石粉,暂存于石粉仓内,作为建材外售。炸药包装废物由爆破部门统一回收处置。机械设备更换下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HWO8),更换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不贮存。本工程不贮存炸药,****公司专业爆破人员进行装药引爆。通过对环境风险因素识别,确定环境风险源为岩体坍塌风险、炸药爆炸风险等。企业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爆破工序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爆破区安全警戒范围界设定为 300m。矿山开采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设计,采取自上而下阶梯式开采方式,台阶坡面角为 60°的稳**坡角,同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定点定期监测,对不稳**坡设置合理的支护措施,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开采和作业范围严格控制在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外围设置截流沟和排水沟,表土一次性剥离单独存放,在表暂存场的东侧布设堆场防护网,防护网为钢结构,有一定坡度,有缓冲作用,拦挡能力与砌石挡墙相同,周边布设排水沟,堆土表面播撒草籽,用于闭矿后复垦,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优先采取湿式作业,采用水封式爆破,**内通过移动式洒水装置抑尘。破碎机和筛分机设置在封闭设备间内,其中,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和 1 台筛分设备共用 1 套布袋除尘器,2 台反击式破碎机和 2 台筛分机共用另1 套布袋除尘器,共计配备 2 套除尘器。同时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进行物料输送。采取措施后经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废 气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未出现超标情况。 (三)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采区汇集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降尘不外排。 (四)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禁止夜间开采、爆破,设置密闭设备间、隔音棉,并采用基础减振,经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要求。 (五)其他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沉淀池沉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由厂家更换厂区不贮存,除尘器粉尘外售,表土暂存表土场。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已制定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爆破工序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矿山开采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设计。 |
在表暂存场的东侧实际建设堆场防护网,防护网为钢结构,有一定坡度,有缓冲作用,拦挡能力与砌石挡墙相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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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2套布袋除尘器+2根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2套布袋除尘器+2根1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厂界排放值在 0.423~0.921mg/m3 之间,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可以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置隔音棉,并采用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1 类标准 | 设置隔音棉,并采用基础减振 | 次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值在 52~54dB(A) 之间,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值在 42~44dB(A)之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1 类标准,可以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表土暂存场土堆边坡小于1:1.5;在表暂存场的东侧布设浆砌石挡墙,浆砌石采用梯形断面,0.5m 宽,1.5m 高,长 130m; 在**东侧设置截流沟, 截流沟底宽0.4m,深 0.4m,表土暂存场截流沟长350m,运营期落实进行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期满后对损毁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 | 表土暂存场土堆边坡小于 1:1.5;在表暂存场的东侧布设堆场防护网,防护网为钢结构,有一定坡度, 有缓冲作用,拦挡能力与砌石挡墙相同;在**东 侧设置截流沟,截流沟底宽0.4m,深0.4m,表土暂存场截流沟长350m,运营期落实进行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期满后对损毁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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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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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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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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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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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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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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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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