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镇寨子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通农领办发【2024】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1)排水改造。在寨子社、堡子社、前山社、中上社、中下等社维修防排水渠1114 米,并砌筑排水口8个;在中下社安装400米波纹管(50口径),并修建5个检查井。2)晾晒场建设。在中上社、堡子社修建晾晒场了处3380平方米,并在中上社配套建设储藏室60平方米。3)照明工程。在寨子村6个社安装生活生产照明灯80盏。4)沟道隐患消除。在中上社浆砌石护坡160立方米,回填土方4000平方米。5)公共卫生厕所1座。
(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 购置勾臂式垃圾箱。 在全村6 个社配备勾臂式垃圾箱10个, 放置垃圾桶60个。2)绿化。在道路两旁栽植云杉、柳树800株。3)村容村貌改造。以“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以奖代补、先创后补” 形式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鼓励群众投工投劳,通过奖补水泥、砂石、砖等材料,指导美丽庭院建设,开展土坯房改造17座、拆除残垣断壁382米、 改造提升菜子、堡子、前山三社国墙842米、美化墙面2487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镇寨子村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8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09日,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中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获取方法:现场获取。获取地点:**省**市**县平襄镇**路31-1号(****商铺)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0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5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省**市**县平襄镇**路31-1号(****商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蔡家铺村蔡铺社82-1号
联 系 人:张亚红
电 话:093****43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平襄镇**路31-1号(****商铺)
联 系 人:杨晨
联系电话:182****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