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2MA35AXRQ68 | 建设单位法人:陈曦 |
陈景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县坑园镇红下村松岐大道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可门绿****处理厂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县坑园镇红下村松岐大道1号 |
经度:119.7396 纬度: 26.3432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30 |
榕连环评〔20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4-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891.56 |
1016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2MA35AXRQ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0000MA346J5X2D | 验收监测单位:**省鑫****公司 |
913********911325L | 竣工时间:2023-01-31 |
2023-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76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一、拟建项****经济开发区,为**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一期)(以下简称“产业园”****处理厂,位于产业园内西北角,产业园所有入驻企业的污****处理厂接管标准(六价铬等第一类污染物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按照“一企两管”分高浓水和低浓****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二期: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等。建设规模为:污水厂处理规模5.5万t/d(一期规模2万t/d,二期规模3.5万t/d),中水回用量2.5万t/d,外排水量3万t/d。项目占地面积43884.99m2,总投资358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万元,占总投资1.1%。污水处理工艺:高浓度废水主要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高级氧化处理”的工艺;低浓度废水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工艺后,结合“UF+RO”处理,出水回用于各企业使用,回用水量占总废水量的45%。处理后的剩余污水达标****公司现有管廊架空铺设管道输送,出申远红线范围后埋地铺设一条污水管至申发水务附近后,****处理厂湾外排海管道,至**湾外排放口深海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设一期: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此次验收处理能力10000t/d,中水回用量4546t/d,外排水量5454t/d。一期投资2189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6万元,占总投资4.6%。污水处理工艺:高浓度废水主要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高级氧化处理”的工艺;低浓度废水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工艺后,结合“UF+RO”处理,出水回用于各企业使用,回用水量占总废水量的45%。处理后的剩余污水达标****公司现有管廊架空铺设管道输送,出申远红线范围后埋地铺设一条污水管至申发水务附近后,****处理厂湾外排海管道,至**湾外排放口深海排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污水厂处理规模5.5万t/d(一期规模2万t/d,二期规模3.5万t/d),中水回用量2.5万t/d,外排水量3万t/d。项目占地面积43884.99m2,总投资358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万元,占总投资1.1% | 实际建设情况:此次验收处理能力10000t/d,中水回用量4546t/d,外排水量5454t/d。一期投资2189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6万元,占总投资4.6%。 |
本项目已建设规模20000t/d,目前验收处理规模10000t/d,工艺优化调整,进水水质无变化。中水回用量4546t/d,外排水量5454t/d。一期投资2189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6万元,占总投资4.6%。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浓度废水主要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高级氧化处理”的工艺;低浓度废水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工艺后,结合“UF+RO”处理,出水回用于各企业使用,回用水量占总废水量的45%。处理后的剩余污水达标****公司现有管廊架空铺设管道输送,出申远红线范围后埋地铺设一条污水管至申发水务附近后,****处理厂湾外排海管道,至**湾外排放口深海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高浓度废水主要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高级氧化处理”的工艺;低浓度废水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工艺后,结合“UF+RO”处理,出水回用于各企业使用,回用水量占总废水量的45%。处理后的剩余污水达标****公司现有管廊架空铺设管道输送,出申远红线范围后埋地铺设一条污水管至申发水务附近后,****处理厂湾外排海管道,至**湾外排放口深海排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应配套建设技术可行的臭气处理设施。对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污泥浓缩机和污泥脱水机房等设施产生的异味进行密闭收集,通过有组织收集臭气,将臭气集中送入喷淋吸附塔(碱洗喷淋+水洗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厂区设置绿化隔离带,对脱水后的污泥及时清运处理,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臭气处理设施,臭气在引风机的作用下被引至喷淋吸附塔处理。臭气收集:调节池、浮渣贮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机等部位采用玻璃钢纤维制作密封集气罩;通过集气管将产生臭气各池及集气罩与引风机连接,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已设置绿化隔离带,及时清运脱水后的污泥,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碱洗喷淋变更为酸碱喷淋,但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应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贮存场所。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固废贮存场所,由厂家回收;污泥和栅渣应收集后暂存于专用的污泥贮存场所,定期外运委托连****发电厂处置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单位处置;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应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论落实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设置厂区三级防控系统,应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一期建设规模3111m3,二期建设规模5400m3,并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同时配套相应规模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和污水提升泵,以便在事故发生时,确保及时将应急池的事故废****处理站处理。污水厂应与入驻企业签订协议,****处理厂发生故障,则将通知产业园内所有企业停止生产。应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园区及项目的依托工程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互联互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全程管理,确保厂区周边环境的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贮存场所、污泥斗。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板框下的临时存放点,由厂家回收;污泥和栅渣收集后暂存于综合设备间板框处的污泥斗,定期外运委托连****发电厂处置;检测废液、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已落实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设置厂区三级防控系统,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建设规模为3111m3并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同时配套相应规模的污水提升泵及电源双回路供电,以便在事故发生时,确保及时将应急池的事故废****处理站处理。污水厂已与入驻企业签订协议,****处理厂发生故障,则将通知产业园内所有企业停止生产。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园区及项目的依托工程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互联互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全程管理,确保厂区周边环境的安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99 | 0 | 0 | 0 | 199 | 199 | |
0 | 99.6 | 0 | 0 | 0 | 99.6 | 99.6 | |
0 | 10 | 0 | 0 | 0 | 10 | 1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治理设施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限值。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FZ/T01107-2011)。 | 高浓度废水主要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高级氧化处理”的工艺;低浓度废水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工艺后,结合“UF+RO”处理,出水回用于各企业使用,回用水量占总废水量的45%。 | 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符合接管协议标准,回用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FZ/T01107-2011),废水总排放口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除臭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及表2中对应排气简高度的排放标准值 | 已建设臭气处理设施,臭气在引风机的作用下被引至喷淋吸附塔处理。臭气收集:调节池、浮渣贮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机等部位采用玻璃钢纤维制作密封集气罩;通过集气管将产生臭气各池及集气罩与引风机连接,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 安装低噪声设备,配置减振垫、消音器及专用隔声罩等综合降噪等措施,日常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56dB(A)~62dB(A)之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9dB(A)~54dB(A)之间,各监测点位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确定的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非污染防渗区的要求分区落实相应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地下水日常监测。 | 项目按照《报告书》确定的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非污染防渗区的要求分区落实相应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并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地下水日常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应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贮存场所。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固废贮存场所,由厂家回收;污泥和栅渣应收集后暂存于专用的污泥贮存场所,定期外运委托连****发电厂处置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单位处置;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贮存场所、污泥斗。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板框下的临时存放点,由厂家回收;污泥和栅渣收集后暂存于综合设备间板框处的污泥斗,定期外运委托连****发电厂处置;检测废液、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应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一期建设规模3111m3,并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同时配套相应规模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和污水提升泵,以便在事故发生时,确保及时将应急池的事故废****处理站处理。 | 设置厂区三级防控系统,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建设规模为3111m3并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同时配套相应规模的污水提升泵及电源双回路供电,以便在事故发生时,确保及时将应急池的事故废****处理站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