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万件医疗器具配件建设项目 | **省**市湖溪镇东园路28号 | **** | 用地面积635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件医疗器具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脱模、发泡、配料、熟化、浇注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颗粒碳)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省**市****公司年新增10500吨永磁铁氧体磁钢项目 | **省**市**市湖溪镇杨塘工业区 | **省**市****公司 | 厂区用地面积14047.11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500吨永磁铁氧体磁钢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球磨、成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球磨,磨加工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加工。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4420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中心)B幢**4****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