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坪上煤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坪上煤业),成立于2011年11月8日,于2013年7月17日通过竣工验收,位于**县端氏镇曲堤村,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批准开采3#-15#煤层,矿井井田面积9.4222km2,其中3#煤井田面积为9.4222km2;9#、15#煤井田面积为4.1879km2。采矿证证载能力90万吨/年,生产能力要素公告90万吨/年。井田内地质构造简单,瓦斯等级为突出矿井,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无冲击地压危险,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现用的《坪上煤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为2022年编制,两年有效期即将到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2、目的:
****应急管理厅 ****煤矿****管理局《关于进****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应急发(2019)134号)的通知,对坪上煤业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
三、服务内容:
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政府部门评审和备案。
四、服务范围:
坪上煤业井上下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数内完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或备案。
六、服务质量要求:
1.以坪上煤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基础,依照国家、地方、颁布的法律、****煤矿行业技术标准为依据,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采用先进、可靠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从现有的实际装备、现状条件及技术管理水平出发,对坪上煤业生产系统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估。最大程度的保证评估结论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
2.根据辨识依据及技术标准,辨识矿井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矿井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和严重程度,通过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和控制效果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判定评估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等级,提出防范各类事故的对策措施,在对重大危险源评估的同时,对矿井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进行专门的评估。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最后针对矿井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情况做出评估结论,编制《坪上煤业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3.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形成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或备案。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及审批文件、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及审批文件、煤层补充勘探(物探、钻探)地质报告等。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配合服务单位完成资料收集、矿井其它情况调查等工作。
八、技术要求:
根据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关于进****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煤矿要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为煤矿重大危险源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提供重要依据,****煤矿的安全风险,使事故和危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提高煤矿的整体安全监控、管理水平,获得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形成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或备案后,分期付款。
3.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拾肆万元整(¥14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其他要求:
出具合格的重大危险源评****政府部门评审和备案。
十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相关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服务机构需具有煤炭行业(矿井)专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4、供应商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6、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7、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
监督电话:152****0120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贺东升
电话:182****7275 035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