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2018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244083U | 建设单位法人:李国东 |
李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县弥城镇东**街3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2018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7-11 |
弥环审〔201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179.1 |
106.76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24408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901MA6KCYN1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2900MA6PEE873U | 竣工时间:2021-08-18 |
2021-08-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2-08-31 |
2024-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9ycgS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社区、**社区、****社区,项目占地136689平方米,共计改造居民1200户,住房改造面积96000平方米,同时配套改造基础设施,总投资12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述的地点、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6403.27m2, 其中,**道路占地4686m2,**广场占地1717.27m2。共改造居民1200户,同时配套改造基础设施,总投资617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76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
道路改造减少了132907m2,广场面积减少了2382.73m2;停车场工程未实施,减少7800m2;滨河绿化未实施,减少8500m2;主要为施工量的变化,对照《中华人民**国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规定,以上变化均未导致环境影响明显变化,未增加不利的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发生的较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6.1.1废水收集措施 社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居民各自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处理,或经公共卫生间等措施收集,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广场设置公厕,设置化粪池1座,收集居民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处理厂进行收集处理,处理达标之后外排至毗雄河。 6.1.2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产生的尾气、公厕、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无组织臭气。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带吸收、自然通风及怠速及慢速能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通过合理布置垃圾桶、果皮箱。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时进行清运,同时在经道路两侧布置的绿化吸收之后了,垃圾收集过程中的臭气产生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 6.1.3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道路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运行时的噪声。 6.1.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果皮箱、移动垃圾箱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同时,定期对排水管道进行养护,定期清理检查井及管道、沟渠中的淤泥,以防止堵塞现象产生。一般需每年雨季来临前清理一次。清理出的污泥可交由环卫部门,委托其进行合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6.1.1废水收集措施 验收期间,项目已落实各项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设置,能够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6.1.2废气处理设施 验收阶段,项目已落实各项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的设置,能够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6.1.3噪声防治措施 验收阶段,项目已落实各项噪声控制措施的设置,能够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6.1.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验收阶段,项目已落实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固废处置率可达100%。能够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社区、**社区、****社区,项目占地136689平方米,共计改造居民1200户,住房改造面积96000平方米,同时配套改造基础设施,总投资12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述的地点、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改造。 《报告表》应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把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加强老旧房屋拆除过程及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盖、围挡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减轻对**沿途道路环境空气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如因连续作业必须夜间施工的,须有主管部门证明,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管网。项目使用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和使用期生活垃圾应定点集中收集,及****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搞好项目区域内绿化、美化,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改造建设过程中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6403.27m2, 其中,**道路占地4686m2,**广场占地1717.27m2。共改造居民1200户,同时配套改造基础设施,总投资617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76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对照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实际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环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要求,同时满足其他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次验****环保局及周边居民,项目自建设以来未出现过重大污染事故以及环保投诉的情况。 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仅在昼间进行施工作业,连续作业情况下,通知周边居民,取得主管部门许可方进行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时对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进行清运,****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车辆进行有效管理,进出**过程中需进行遮盖处理;同时,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工作;施工场地按需求设置了废水沉淀池有效收集产生的施工废水并回用,无污废水外排; 施工过程中规范设置雨水、污水收集管道,可有效收集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最****处理厂处理。 雨水经管道收集之后,外排至毗雄河。 共设置移动式垃圾收集箱7个,果皮箱34个。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时进行清运,最****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原有绿化带,****广场的绿化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项目已按要求配备有相应的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金已落实到位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整个施工过程中设置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
道路改造减少了132907m2,广场面积减少了2382.73m2;停车场工程未实施,减少7800m2;滨河绿化未实施,减少8500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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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拆除重建及改造工程: ①施工人员就近到改造住户或公厕入厕,少量的洗涤废水用于施工区降尘; ②施工废水采用收集沟等设施澄清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混凝土搅拌、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 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粪便可就近排入附近的卫生设施(厕所),少量洗涤废水用于施工区降尘; 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运行期: ①为防止污水管道淤塞,每年雨季来临前应对管道进行清淤; ②项目应按建筑设计规范建设拆除重建住户、公厕配建的化粪池,化粪池的容积应大于日废水的排放总量。同时必须加强对化粪池的管理,每年清掏不少于两次,以保证对废水的处理效果,并避免粪水外溢,污染环境; ③加强运营期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上的污染物,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 | 拆迁、改造片区住户、公厕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氨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氨氮≤45 mg/L、总磷≤8mg/L。 | ①施工人员在施工场所附近的公厕如厕。清洗废水直接作为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使用; ②施工场界内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废水收集之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 ①施工人员在施工场所附近的公厕如厕。清洗废水直接作为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使用;施工场界内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废水收集之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 ②施工产生的土石方、使用的材料在临时堆存过程中,设置篷布进行遮盖,减少雨水冲刷; ①由****统一****公司定期对雨水、污水收集管道进行清淤处理; ②活动广场设置公厕1座(化粪池容积30m3),四个棚户改造区**公厕4座(化粪池容积60m3),每年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③道路清洁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定期清理,做好管理工作,尽量避免车辆物料抛洒情况发生;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拆除重建及改造工程: ①建筑物拆除及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同时利用洒水设施对堆放的拆除建筑垃圾洒水; ②对于装运拆除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严格控制洒落; ③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及时对拆除的建筑垃圾外运处置; 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①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同一时间内的挖土量; ②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不能装得高于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影响沿途的空气环境质量; ③水泥、砂和碎石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均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堆放场地应布置于远离居民点、商户、单位一侧的位置,并建围拦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 ④施工工地场界采用围墙、挡板等遮挡措施,设置围挡不低于2m,以有效地减少近地面扬尘的扩散; ⑤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可以有少量的水泥砂浆搅拌使用。水泥砂浆的搅拌应在临时工棚内进行,加袋装水泥时,尽量靠近搅拌机进料口,进料速度宜慢,以减少水泥粉尘外溢; ⑥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尽量远离居民点,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 ⑦材料堆放场、拌合场尽量远离周围住户、商户及单位,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灰土拌合方式,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 运行期: ①道路两旁植树,加强交通管理,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 ②各改造区域配建的垃圾收集设施(移动垃圾箱)与住宅距离保持在10米以上,及时清运垃圾; | 施工期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浓度≤1.0mg/m3。 | ①拆除过程中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同时进行洒水降尘; ②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进出**均需加盖篷布处理,严禁洒落; ③施工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措施。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及时对建筑垃圾、土石方进行清运,以减少粉尘污染;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工期,项目分工程内容分布进行建设活动,减少了同一时间的开挖量; ②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进出**均需加盖篷布处理,严禁洒落; ③施工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措施。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工作,设置施工材料专用堆存场地,大风天气进行篷布遮盖处理,以减少粉尘污染; ④施工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措施。有效减轻地面扬尘扩散; ⑤整个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粉尘量大幅度减少; ⑥材料堆放场、弃土石临时堆场等,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大风天气设置篷布进行遮盖处理,以减少粉尘污染; ⑦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粉尘污染,材料堆放场、弃土石临时堆场远离居民点布置,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可有效减少粉尘影响; ①道路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原有绿化带,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城内超标机动车通行; ②共设置移动式垃圾收集箱7个,果皮箱34个。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时进行清运;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拆除重建及改造工程: 拆除及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使动力机械设备适当分散布置在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③在管网、道路等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施工围档,并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敏感点分布较多的地段进行管网工程施工时建议采用人工挖掘方法以减轻影响; ④原则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⑤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承包商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运行期: ①加强道路绿化,采取乔灌草结合密植方式,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②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道路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运行时的噪声,减少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 项目建设****广场,其运行期靠近县城主次干道、果河公路一侧场界噪声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它场界执行2类标准。 |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仅在昼间进行施工作业,夜间禁止施工作业;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工期,规划好物料运输路线。项目分工程内容分布进行建设活动,减缓交通噪声影响;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做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③施工过程中,人工和机械轮换施工,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围护措施,可减少施工过程产生噪声; ④施工时间一般安排在白天进行,连续作业情况下,通知周边居民,取得主管部门许可方进行施工; ⑤施工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作业活动,配备头盔等劳保措施,在集中高强度噪声作业时配备耳塞。 ①道路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原有绿化带,可有效降低道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②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道路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运行时的噪声,减少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拆除重建及改造工程: 对于废钢筋、废木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后可回收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对于大量不能利用的混****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拆除、改建住户自有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再纳入各片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①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尽量予以回填利用,剩余****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须****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②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应由专人管理回收,及时清洁工作面,不留后遗症;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行期: 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施工过程中做好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利用工作,对于大量不能利用的混****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拆除、改建住户自有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再纳入各片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①施工过程中做好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利用工作,对于大量不能利用的混****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②施工场地调查,未发现施工遗留,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处理有效;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拆除、改建住户自有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再纳入各片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垃圾桶、果皮箱收集周边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时进行清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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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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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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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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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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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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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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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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