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27号
致:****公司、****公司、**省****公司、**省中****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溪畲族村农田灌溉水渠**及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滩镇大溪畲族村;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464元 。
2.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雨天顺延)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68号臻峰文创园1幢6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至 2024年0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招标资料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1900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3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公司开标室(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68号臻峰文创园1幢603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网( http://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滩镇大溪畲族村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138 0850 4947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68号臻峰文创园1幢603室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189****7315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