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性事务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辅助性事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11: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龚安安、李晨、杨丽丽(招标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2.531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立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4-****104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白阳镇兴彭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立华0954-****1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0951-****09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雍媛 | ||
附件1 | 扫描件_评标记录(1).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司法辅助性事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回族自治区****车站客运楼北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4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司法辅助性事务项目采购 | 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范围 |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安安、李晨、杨丽丽(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元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年陆仟陆佰元整,按三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延续性三年服务项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白阳镇兴彭大街
联系方式:黄立华0954-****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0951-****098
联系方式:雍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立华
电 话: 095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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