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宝****公司BT-2238号宗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6 14:01 至 2024-07-31 14:01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4484.4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其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 | |||
经度 | 112.945326 | 纬度 | 33.869553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08 至 2024-07-1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孟庆隆 | 单位联系电话 | 151****7976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孟庆隆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797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宝****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许腾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009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管委会院内 | |||||
报告主要结论 | 6 结论和建议
6.1 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县张八桥镇西部苗李新村,地块**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地块总面积为14484.4平方米(约合21.7266亩),场地中心坐标经度为112.945326、纬度为33.869553,场地四周拐点坐标见表 1-1。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截止调查期间,地块内未发生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故。 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处置,耕地期间不涉及难降解农药的使用,均无化学品、危险废物、工业废水的管槽、管线和沟渠,均不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存,污染物迁移分析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调查地块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源。 综上,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对调查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佐证材料具有客观性与权威性,可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故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 6.2 建议
1.根据前期调查分析,建议该地块在今后的开发建设中如发生用地性质变更的情况,应根据变更后的具体用途进行相应的土壤调查。加强对污染物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防护,以掌握地块的潜在环境风险,如果造成污染时要依法治理修复。 2.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地块责任单位应加强对本项目地块的管理和保护, 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来污染物质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禁止任 何其他单位或人员开挖、取土等扰动目标地块的行为,确保后续详细调查工作的 顺利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