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16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小榄镇乐**路43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4709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骆** |
联系人 | 陈铭志 | 联系电话 | 189****9104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3.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1-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通过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由原来的UV 活性炭吸附处理,改造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主要处理以下两种工艺废气:喷药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总挥发性有机物),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治理设施风量为25000m3/h;配药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治理设施风量为28000m3/h。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药工序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配药工序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 ||
承诺:**** 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骆**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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